中新網(wǎng)12月31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南洋商報》報道,馬來西亞教育部副部長魏家祥說,有關直轄區(qū)有10所華小董事會聯(lián)合校方簽署學校戶頭支票出現(xiàn)的技術問題,他會在取得進一步的資料后,再行探討與解決。
他說,這些學校可能是利用一些技術的方式,即簽名是4個人,不過其中有兩個人簽名就可以,而這兩個簽名可能是校長與副校長,變成董事長可能名字有,可是卻沒有簽到支票。
他說:“我們好不容易才爭取到財政部修改有關學校戶頭支票的條規(guī),有關學校應該如大部分學校一樣,董事長與校長在處理學校戶頭可以分成4個人,并把各代表簽名的其中1人分成A組及B組,這樣可以互相制衡與保護。
“這主要可以保護當人質(zhì)疑校長與董事長在處理學校款項時,不會面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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