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二日電(記者 曾利明)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長崔恩學今天稱,中國將不斷加大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違法行為的力度,對提供資金、賬號、發(fā)票、許可證件等和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郵寄等便利條件以及提供廣告宣傳等涉嫌構成生產銷售假劣藥品共同犯罪的將向司法機關移送。
崔恩學在此間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說,各級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將與公安、司法機關加強溝通,建立有效協(xié)作機制,在向公安機關移送的同時,要按照國務院《行政執(zhí)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guī)定》,妥善保存所收集的證據,依法向公安機關提供規(guī)定的材料,同時抄報同級人民檢察院,以便對移送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
他強調,對藥品中出現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情況的,可以不需經過檢驗,就可向司法機關進行移送。這主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y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避孕藥品、血液制品或疫苗,以孕產婦、嬰幼兒、兒童或者危重病人為主要使用對象以及屬于注射劑藥品、急救藥品。另外還包括偽造處方藥生產許可證件和批準文號的案件。
今年五月十三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會簽的《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法律適用中的一些疑難問題。這是為依法懲治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犯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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