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三鹿破產以及三鹿嬰幼兒奶粉事件相關刑事案件的審理,社會公眾把更多的關注投到嬰幼兒奶粉事件中的患兒賠償問題上。人們注意到,直至目前,還沒有一家法院受理患兒家屬提出的民事賠償案,政府也沒有對此賠償表示承擔責任,帶著社會公眾提出的諸多疑問,本報記者獨家專訪了一直關注研究此案的專家——河北省律協(xié)副會長、河北大學兼職教授、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主任馬越平。
未受理個別起訴是基于對患兒獲賠的全面考慮
燕趙都市報:三鹿事件事發(fā)已經近4個月了,很多患兒家屬到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但是,為什么法院至今還沒有受理任何相關民事賠償案件?
馬越平:嬰幼兒奶粉事件,涉及患兒人數眾多,涉及責任企業(yè)也多達22家。為了及時救治病患嬰幼兒,確診病情,對癥治療,使他們早日恢復健康,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的定點醫(yī)療機構對病患嬰幼兒進行全面篩查。這是一項從根本上救治、保護患兒的措施。同時,通過篩查確診病情,也有利于患兒家屬了解損害情況,確認責任企業(yè),正確行使和解權利和訴訟權利。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而客觀情況是,絕大多數患兒家屬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如購買奶粉的發(fā)票、包裝等),在舉證方面存在著極大的困難。同時,由于責任企業(yè)的支付能力問題,也存在著判決后不能執(zhí)行的訴訟風險,即便是符合這些條件并要求賠償,也必須經過先期的確診、治療,確定相關事實,否則當事人的起訴就沒有依據,考慮到這些因素,同時考慮到全面篩查有一個過程,為了確保全體患兒都能得到及時、公平、合理的賠償,人民法院對個別起訴的案件暫時沒有受理是可以理解的。
隨著全面篩查工作告一段落,責任企業(yè)的主動賠償也全面啟動,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相關賠償訴訟也會有序進行。我認為,廣大患兒家屬不必為此擔心,對當事人的合法訴權,人民法院一定會依法予以保護。
政府將督促責任企業(yè)依法擔責
燕趙都市報:公眾關注的另外一個問題是,政府是否會在嬰幼兒奶粉事件中承擔賠償責任?
馬越平: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根據這一規(guī)定,承擔侵權民事責任的主體,應當是因自己的過錯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的公民或者法人。嬰幼兒奶粉事件,是由于22家責任企業(yè)違法生產含三聚氰胺的嬰幼兒配方奶粉,造成許多嬰幼兒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嬰幼兒奶粉致患泌尿系統(tǒng)結石或泥沙樣結晶等病癥,造成死亡和其他損害結果。相關責任企業(yè)對此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誰有責,誰承擔"的原則,符合法律規(guī)定,相信人民群眾對此能夠理解。
當然,政府承擔對社會、企業(yè)的管理職責,有責任對違法企業(yè)進行查處。嬰幼兒奶粉事件發(fā)生后,政府也切實采取措施,督促責任企業(yè)主動承擔責任,并在全國范圍內指定定點醫(yī)療機構對患兒免費進行篩查、治療,對困難患兒家庭給予救助。我們相信,作為人民的政府,對人民負責,這一根本宗旨是不會改變的。
賠償數額依據損害結果和法律規(guī)定計算
燕趙都市報:那么,對患兒的賠償數額將如何計算呢?
馬越平:賠償數額的計算,第一是根據造成的損害結果,根據目前篩查的情況,嬰幼兒奶粉事件造成患兒損害的結果可分為三種情況:其一是造成患兒死亡,其二是罹患重癥或者接受有創(chuàng)傷性檢查治療,其三是確診后接受一般性檢查治療。第二是根據國家有關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由于相關賠償規(guī)定是按照不同地區(qū)的統(tǒng)計指標確定,存在較大差距。嬰幼兒奶粉事件涉及人數眾多,分布地域廣泛,作為責任企業(yè)就統(tǒng)一損害事實進行賠償,不應差別對待。
目前企業(yè)主動賠償的賠償方案綜合考慮了這些因素,并參考了近年來的各種災害事故的賠償標準,確定了一個能夠覆蓋全體患兒的賠償方案。該賠償方案的特殊之處,是其采取了綜合配套的措施,即在賠償金以外,還為患兒提供免費治療和后續(xù)治療(即責任企業(yè)為患兒18歲以前的后續(xù)治療在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全額保險),確;純翰∏槟軌蛉嬷斡蛘叩玫娇刂,并得到合理的賠償金。這與單純給付賠償金的方案比較,其保障更為全面,也更為人性化。
燕趙都市報:請問未確診的患兒能否獲得賠償呢?
馬越平:按照法律規(guī)定,民事?lián)p害賠償以造成損害結果為前提,有損害就應當賠償,沒有損害,賠償就沒有事實依據。未確診的患兒,其病患與食用含三聚氰胺嬰幼兒奶粉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因此依法不能獲得賠償。
燕趙都市報:請問制定賠償方案過程中為什么沒有與受害者協(xié)商、見面?
馬越平:賠償方案的制定,首先要考慮的因素是患兒病情分類、責任企業(yè)資金如何籌集以及責任配比、保險如何建立、賠償金對全體患兒的覆蓋率等因素,責任企業(yè)資金面臨困難,如果沒有妥善的資金籌集渠道,賠償金覆蓋率和責任配比不合理,賠償方案在責任企業(yè)一方就不可能出臺。這一過程應當是相關責任企業(yè)和行業(yè)協(xié)會、保險公司等內部協(xié)商和平等協(xié)商的過程,但這并不證明就不與受害人協(xié)商。我認為,目前的賠償方案,也是要通過與患兒家屬的溝通對話,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達成協(xié)議,不會強迫患兒家屬接受。(來源:燕趙都市報 記者 吳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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