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7日電 全國工商聯(lián)副主席、身價超10億元的山西民營企業(yè)家李海倉上周被槍殺;私營企業(yè)主步入地方政治高層的消息同樣引人注目;而關于民工“欠薪”難題的廣泛討論仍在持續(xù)。人民日報·華東新聞今天在頭版刊文說,人們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關注社會各階層的生存狀態(tài)。
這篇題為《透視李海倉被殺案》的文章指出,善待財富及其創(chuàng)造者與保護貧困者基本權利,是同一問題的兩個方面;無論是從社會角度還是從經(jīng)濟角度,都不能將二者割裂開來;應當樹立正確的財富觀。
文章說,財富創(chuàng)造的追求在給社會發(fā)展帶來了極大推動力的同時,也必然帶來許多問題。有人得益于創(chuàng)富時代不斷增加的就業(yè)機會、高漲的工資獎金以及更多的從業(yè)的選擇,也有人被不斷的技術進步與資本的迅速擴張擠壓到社會邊緣。這時,一部分人要求進一步追逐財富的權利不受限制的公平,另一部分人則要求有在財富擴張之下生存權利不受侵犯的公正。對這兩種要求,忽視任何一方都可能帶來消極影響。
文章分析說,財富的追逐者希望盡可能多地贏得商業(yè)發(fā)展空間,追求利潤最大化的追求,傷害到社會公共利益的時候,就容易導致社會不公正。貧困生活人群渴望盡可能多地獲得政府資助、獲得更多社會保障權利的要求,一旦上升到平均財富、限制財富創(chuàng)造的時候,就可能導致社會的不公平,阻礙生產(chǎn)力的發(fā)展。
因此,在對待公平與公正問題上,單獨強調(diào)任何一個方面都是片面的。
文章說,李海倉的逝去讓人們重新感喟社會的“仇富”心理,但需要正視的是,正確財富觀的樹立,一方面基于尊重財富的制度激勵與引導,另一方面也根植在對貧困者社會公正的保障中,純潔“財富品質(zhì)”,讓財富能夠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
文章最后引述官方媒體近日一篇關于民工的“欠薪”問題的調(diào)查說,有部分民工表示,如果自己的血汗錢要不回來,會考慮采取報復手段,而不再是忍氣吞聲。文章指出,盡管只是極少部分民工有這樣的想法,但也足以讓我們警醒。(郝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