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7日電 新華網(wǎng)消息,外經貿部2月27日發(fā)布2003年第9號和第10號公告,分別將對原產于韓國、日本和印度的進口苯酐的反傾銷調查期,對原產于俄羅斯、韓國和日本的進口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其他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的反傾銷調查期延長6個月。
根據(jù)公告,苯酐和丁苯橡膠反傾銷調查案的截止日期分別為2003年9月6日和200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