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日電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呂伯濤周五宣布: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破產案終結破產程序,歷時4年、震驚世界的全國首宗非銀行金融機構破產案,至此塵埃落定。
廣東國投本部和境內三家全資子公司——廣信企業(yè)發(fā)展公司、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廣東國投深圳公司破產案的破產清償率分別為:12.52%、11.5%、28%和19.48%。
據(jù)悉,廣東國投的破產債權清償率均超過了目前國內破產債權清償率8%的記錄。
廣東國投破產案是我國首例非銀行金融機構破產案,也是迄今為止我國最大的一宗企業(yè)破產案,同時又是第一例涉及大量境外債權的破產案。1999年1月廣東國投及上述三家子公司進入破產程序時,共有494家境內外債權人申報債權總金額高達人民幣(下同)467億元,其中境外債權占80%以上,案件審理引起全球關注。
據(jù)悉,廣東高院率先采取集中委托執(zhí)行的方法,指定債務人所在地58個法院負責追收廣東國投等4家破產企業(yè)的對外債權和投資權益。4年來先后組織500多名法官、法警,出動1萬多人次,依法采取了查封、凍結、扣押、拍賣、中止、終結等法律措施,共執(zhí)行案件280多件,涉及金額近180億元,使得債權人的權益得到最大的保護,有效地縮短了辦案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廣東國投破產案債權清償率這么高,是全國沒有過的。境內外債權人普遍表示滿意。
負責該案財務清算的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蔡廷基表示,像這樣大的破產案,在境外一般需要8-10年。他說,廣東國投破產案之所以4年就能了結,充分證明了中國司法的高效率。
廣東國投破產案終結破產程序后,廣東高院已同意保留清算組,負責追收可以追收的破產財產和追加分紅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新聞鏈接:廣信事件
1999年1月11日,廣信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破產申請書。
與此同時,廣信屬下的三家全資子公司廣信企業(yè)發(fā)展公司、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廣東國投深圳公司因出現(xiàn)嚴重的資不抵債,也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廣信等四家企業(yè)破產案件在國內外引起了強烈震撼,當年被稱為“廣信事件”。
廣信數(shù)百億元人民幣的債務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國、德國、瑞士、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qū)130多家著名銀行。廣信破產的消息猶如石破天驚,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場上掀起巨大波瀾。當時四家破產企業(yè)共有494家境內外申報債權人申報債權,申報債權總額達467億多元。僅廣信一案申報債權金額便達人民幣387億元,其中境外債權占83%;申報債權人320人,其中境外的占了52%。
廣信曾是一家擁有外匯經營權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于1980年經廣東省政府批準成立,到上個世紀80年代末期,經營規(guī)模不斷擴大,逐漸從單一經營信托業(yè)務發(fā)展成為以金融和實業(yè)投資為主的企業(yè)集團,并憑借其“窗口公司信用”在世界范圍融資。
但進入90年代,特別是1997年下半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fā)以后,由于經營管理混亂,出現(xiàn)了嚴重的外債支付危機。1998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對其實行關閉清算。經過行政關閉清算,發(fā)現(xiàn)其負債狀況驚人,行政手段已無可挽回,遂決定對其實施破產。
1998年,當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關閉清算廣東國投時,廣信破產時的資產總額214.71億元,負債361.65億元,資產負債率168.23%,資不抵債146.9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