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三月十一日電(記者董會峰)香港推出新政策,向投資移民招手。
根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十一日通過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海外、澳門、臺灣人士在香港投資不少于六百五十萬港元,連續(xù)在港住滿七年,便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鑒于中國內地實行外匯管制,這一計劃暫不適用于中國內地人士。
香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了投資移民計劃的詳情。她說,該計劃旨在吸引更多資金流入香港。
新政策適用于外國籍人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居民、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并持有確實可以重新進入該國文件的人士、臺灣居民。
計劃規(guī)定最低投資額為六百五十萬港元,而有關投資須投于房地產和金融資產兩類認可投資工具。香港當局會訂立關于投資管理的規(guī)定及適當的“轉換投資項目規(guī)范”,以確保資本投資者獲準在港逗留期間,不會減低計劃所訂下的投資。
遵守相關“規(guī)范”,資本投資者及其家眷連續(xù)通常居港不少于七年,并以香港作永久居住地,便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葉劉淑儀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不肯預測六百五十萬元對海外人士到底有多大吸引力。但她認為,香港低稅制、安全,而與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有關計劃比較,香港的計劃在認可投資工具的選擇上更有彈性。
葉劉淑儀還說,由于內地實行外匯管制,新政策現階段不適用于內地居民。不過,港府會繼續(xù)與內地有關部門磋商,不排除將來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