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日電 在不到兩年半的時間里,“色魔”教師周杰利用小學教師及班主任身份,對所任教班級的15名不滿14歲的女學生實施強奸三十多次。近日,周杰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一師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據法制日報報道,周杰是農一師十三團十連小學的教師。從2000年5月至2002年11月,周杰先后以看人體素描畫冊,弄清人體比例、買東西、改作業(yè)等為由,將所教班級女學生單獨叫到宿舍或者辦公室強奸。在帶學生勞動時,周杰甚至在棉花地里強奸女學生。15名受害人受害時均不滿14歲,大多數受害者都先后被周杰多次強奸。
受害人家長向公安機關報案后,周杰被抓獲歸案,本人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一審判決之后,周杰不服,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