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6日電 據(jù)路透社報道,巴勒斯坦哈馬斯組織聲稱哈馬斯精神領導亞辛是今天以軍在加沙發(fā)動襲擊的目標,亞辛本人以軍襲擊中受輕傷,目前已經(jīng)被送往醫(yī)院接受治療。
巴勒斯坦安全部門官員6日稱,以色列直升機當天對巴勒斯坦自治城市加沙發(fā)射導彈。目前尚不清楚具體人員傷亡情況。
據(jù)目擊者稱,加沙市突然傳來兩聲爆炸聲響。他們還看到以色列直升機、戰(zhàn)機出現(xiàn)。救護車正迅速趕往現(xiàn)場。
焦點人物:謝赫·艾哈邁德·亞辛
亞辛是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組織(哈馬斯)創(chuàng)始人和精神領袖。到目前為止,亞辛已兩次入獄,三遭軟禁。亞辛年輕時因為意外事故導致四肢癱瘓,此后的大半生都是在輪椅上度過的。另外,由于兩度入獄,監(jiān)獄里的惡劣條件讓亞辛的雙眼幾乎失明。
1938年亞辛出生在加沙地帶南部的一個小村莊。1948年第一次阿以戰(zhàn)爭爆發(fā)后,亞辛和其他巴勒斯坦難民一樣被趕出了被以色列占據(jù)的領土。亞辛14歲時因在一次足球嬉戲中不小心受了傷,落下終身的四肢癱瘓。
1958年,亞辛高中畢業(yè)后進入埃及的伊斯蘭最高學府--艾資哈爾大學深造。在埃期間,他接受了伊斯蘭教育以及巴以沖突血與火的熏陶。1965年加入了埃及的穆斯林兄弟會。1966年他被埃及政府逮捕入獄一個月。之后,亞辛返回加沙,一邊教授阿拉伯語文和伊斯蘭經(jīng)文,一邊以穆斯林兄弟會成員身份從事抗以斗爭活動。1984年亞辛因攜帶武器彈藥被以色列逮捕,但是在獄中只呆了一年。
亞辛于1987年在加沙成立了激進的伊斯蘭抵抗運動,發(fā)起反抗以色列占領的政治和軍事斗爭。他在1988年因策劃襲擊活動而被以軍方逮捕,第二年被以法院判處終身監(jiān)禁。1997年10月1日,亞辛在被關(guān)押了9年之后被以色列當局釋放。
2001年12月5日被巴勒斯坦安全部門軟禁。2002年6月24日巴勒斯坦警察部隊包圍了他的住宅,再次對其正式實施軟禁。
兩次入獄
1973年,亞辛組建了“伊斯蘭中心”,這便是后來的伊斯蘭抵抗運動的前身。1983年,亞辛因私藏武器被以色列判刑13年,1985年依據(jù)以色列和阿拉伯國家的戰(zhàn)俘交換協(xié)議提前獲釋。監(jiān)獄里的惡劣條件讓亞辛的身體狀況急劇惡化,雙眼幾乎失明。
1987年12月14日,亞辛和阿齊茲·拉迪西一起創(chuàng)立了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亞辛成為精神領袖。從1989年起,以色列宣布哈馬斯為恐怖組織,開始追捕、驅(qū)逐哈馬斯領導成員。1989年,亞辛被以色列指控犯有“創(chuàng)建哈馬斯運動、煽動暴力、殺人”等10條罪名,再次入獄,1991年10月被判處終身監(jiān)禁。1997年9月,約旦警方抓獲兩名以色列摩薩德特工,提出愿意釋放這兩名特工換取亞辛出獄。經(jīng)過討價還價,亞辛終于在10月1日獲釋,被立即驅(qū)逐到約旦,5天后他就回到了加沙。
三次被軟禁
哈馬斯是巴勒斯坦影響和規(guī)模僅次于阿拉法特的“法塔赫”的第二大政治力量,是以色列人的眼中釘,對阿拉法特來說則是個無法控制的伙伴。亞辛一直強烈反對巴以簽署的任何和平協(xié)議,經(jīng)常讓阿拉法特覺得難以忍受。但阿拉法特不能公開向被他稱為“兄弟”的亞辛宣戰(zhàn),因為亞辛在民眾中享有較高的威望,而且亞辛和他有著共同的敵人,只是手段不同而已。
亞辛第一次遭軟禁是1998年巴以雙方簽署《懷伊協(xié)議》期間。為了在談判桌上表現(xiàn)出更多的誠意,阿拉法特對反對派代表人物亞辛實施了一個月左右的軟禁。
第二次是2001年12月,由于哈馬斯宣布對三起針對以色列目標的爆炸和槍擊事件負責,以總理沙龍下令以軍對阿拉法特的官邸展開空襲。阿拉法特頂著內(nèi)部極大的壓力再次對亞辛實施軟禁。
第三次是2002年6月24日,以色列軍隊再次包圍了阿拉法特的官邸,對當時發(fā)生的兩起自殺性炸彈襲擊事件進行報復。面對壓力,為了阻止更多起的自殺性爆炸發(fā)生,阿拉法特下令巴安全部門第三次對這位昔日共同抵抗以色列非法占領的“革命老戰(zhàn)友”實施軟禁。
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
伊斯蘭抵抗運動是在巴勒斯坦被占領土上成立的激進組織,簡稱“哈馬斯”,是由“伊斯蘭”、“抵抗”、“運動”3個阿拉伯語詞頭字母拼寫而成。1987年12月由巴勒斯坦人謝赫·艾哈邁德·亞辛創(chuàng)立。
“哈馬斯”既是宗教組織,也是政治組織。從宗教上看,哈馬斯崇尚伊斯蘭傳統(tǒng)思想,信仰伊斯蘭教義和法則,主張扶助窮人,并且興辦一些慈善事業(yè)。政治上,它主張暴力斗爭,以武力徹底解放從約旦河西岸到地中海的“全巴勒斯坦”土地,實現(xiàn)建立一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的目標,拒絕承認以色列生存權(quán)利。
哈馬斯的領導機構(gòu)是由七人委員會組成,分管政治、軍事、保安、組織、宣傳和監(jiān)獄等部門。哈馬斯人員的構(gòu)成分“公開”、“秘密”和“軍事”三部分。公開部分包括具有合法身份的人員,秘密部分指負責組織、動員游行和斗爭的領導成員,軍事部分則是訓練有素、專門從事暴力活動的武裝分子。哈馬斯正式成員約2萬多人。
哈馬斯成立后,曾策劃了多起針對以占領軍的示威和恐怖行動,制造了多起自殺性爆炸事件,還不時襲擊以邊防兵,綁架或暗殺猶太人定居點的居民,在以國內(nèi)引起極度的恐慌和不安。1989年哈馬斯被以色列當局宣布為非法組織,取締其一切活動,并將其精神領袖亞辛逮捕入獄。
在反抗以斗爭中,哈馬斯曾一直與巴解組織并肩戰(zhàn)斗,是巴勒斯坦反以斗爭中一支最積極的力量。但是1993年奧斯陸協(xié)議簽署之后,哈馬斯與巴解組織發(fā)生了根本性的矛盾。哈馬斯反對與以色列和談并一直堅持反對以色列的暴力斗爭。(春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