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十月九日電(記者許曉青)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今天分組審議了備受海內外關注的《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草案)》,草案涉及對一九九0年版的《計生條例》中生育政策進行微調,包括“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夫妻可生育第二胎等內容。
有關專家在解釋草案時指出,新條例的最大亮點在于將人口與計劃生育兩個概念相聯(lián)系,而非以往只強調計劃生育,條例突出保障公民基本生育權的主旨,以人為本解決部分生育政策中的操作性問題。
據(jù)悉,新草案的微調內容主要集中在取消原條例中限制二次生育必須間隔四年時間的內容,明文規(guī)定公民有權確定自己何時生育,同時條例增加人口出生預報制度,方便公民合理避讓生育高峰。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認為,這些微調措施均是本著公民生育權利與義務平等的原則而擬訂的。
有關負責人還透露,此番審議僅為新條例草案的一審,年內還將進行二審和三審,廣泛聽取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爭取使條例更加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