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看到一則消息,稱北京某花園別墅物業(yè)人員對外透露,著名歌手孫楠和其前女友辛欣于1996年在北京亞北某別墅項目———某某花園康泰園9號聯(lián)名購買了一套別墅,目前因為拖欠5萬余元物業(yè)費,兩人有可能面臨一場官司,而房子已被物業(yè)方面斷水斷電。
得到這個消息后,記者第一時間采訪了當事雙方,孫楠一副“與己無關”的腔調,而辛欣則是滿腔“有口難言”的無奈。
孫楠:房子我都不要了,物業(yè)費與我何干
孫楠聽說此事后,第一個反應是:“4年前我和辛欣分手時,我就把房子給她了。聽說她把房子都賣了,賣房子也沒給我錢,欠物業(yè)費跟我有啥關系?”
孫楠表示,和辛欣當年分手后,他就沒再過問房子的事情,拖欠物業(yè)費一事他更不知情,“康泰園”物業(yè)部門也從來沒有找過他,所以雖然房子的業(yè)主是他和辛欣兩個人的名字,但實質上與他已沒有關系了。
孫楠目前正在錄制最新專輯!拔业墓疽寻褜]嬂锏膸资仔赂杷偷搅舜汗(jié)晚會劇組,成與不成還在等信兒呢!”看來,孫楠沒將此事放在心上。
辛欣:此事一言難盡,說也說不清
因為一段逝去的感情,辛欣這些年的生活從沒有真正地平靜過,最主要的原因是事件男主角是當紅的天王歌星。昨日辛欣被記者問到這件事時,承認拖欠物業(yè)費一事屬實,而她也正在與物業(yè)部門協(xié)商此事,但其中的內情,辛欣卻不想盡述!斑@件事挺復雜的,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清的。我實在是不想說了,因為怕又被別人說成是借此炒作!毙列肋特別提到前段時間有人說她和瞿穎要聯(lián)名寫書,抒發(fā)失意女人情懷的傳聞,“這都是哪跟哪呀!”辛欣向記者透露房子已找到買家了,但還沒辦過戶手續(xù)。當記者轉述物業(yè)部門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時,辛欣一副淡然的口吻:“隨便吧。”
新聞背景
1996年,孫楠和辛欣正處于熱戀階段,當時孫楠還沒有唱紅《不見不散》,兩人只是在北京艱難奮斗的“北漂”歌手。并不富裕的二人以按揭方式買下了一套小戶型別墅,3層房子只有140多平方米,因為所處位置偏僻,當時總房款40余萬元。
1999年底兩人分手后,孫楠和辛欣先后搬出昔日愛巢,該房子一直處于空著的狀態(tài)。不知何故,兩人從1996年至今,一直沒有交納物業(yè)管理費,直到現(xiàn)在已拖欠近7年、總共約5萬余元費用。
來源:沈陽晚報 作者: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