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成都十二月十二日電(記者楊杰)從十一月上旬以來,每天凌晨一時到五時對成都市一售樓小姐鄭某進(jìn)行“信騷擾”的吳某,面對警方作出的治安拘留三日的處罰時后悔莫及。這是成都市公安局嚴(yán)厲打擊“信騷擾”處罰的第一個案例。
成都市警方自十一月二十八日起建立有害手機短信息舉報制度,開始受理和處置社會各方面有害手機短信息的舉報案件。有害手機短信息舉報受理范圍是:散布謠言、煽動鬧事、攻擊黨和政府,進(jìn)行詐騙欺詐、傳播淫穢信息、侮辱誹謗他人等涉嫌違法犯罪的有害手機短信息舉報。
十二月八日,鄭小姐來到市公安局報案稱:有一個無聊的男子,從十一月上旬以來,每天凌晨一時到五時向她發(fā)出數(shù)十條騷擾短信,使她的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她要求警方將對方繩之以法。
接報后,警方當(dāng)即立案偵查,并很快查明,發(fā)手機短信的男子就是住在青羊區(qū)牧電路的吳某。十一日傍晚十八時許,民警來到吳某住地,向其出示了書面?zhèn)鲉咀C后,將他帶到市公安局。在大量的證據(jù)面前,三十四歲的吳某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rèn)不諱。他承認(rèn),在無聊至極時,曾用侮辱人格的短信,向?qū)Ψ揭话l(fā)就是三十多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