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18日電 據(jù)新聞晨報報道,這兩天,北京市石景山區(qū)人民法院正在開庭審理學生高戈起訴影星呂麗萍擔任校長的北京群星表演藝術學校,要求解除入學合同、退還贊助費的案件。昨天,記者電話采訪到呂麗萍,她一開始表示不想多談,但稍后,放下戒備的她還是淡淡地表示:“沒必要大動肝火,這個學生的父母當初讓孩子報考我們學校,也算是曾經(jīng)信任過我們!蓖瑫r,她還帶過一句:“他或許有別的方面的愿望!
據(jù)高戈稱,1999年,他出于對呂麗萍擔任校長的信任,與群星表演藝術學校達成了口頭入學協(xié)議,并交納了贊助費3萬元和其他費用。高戈入學后,發(fā)現(xiàn)該校的實際情況與宣傳相差很大,要求退學,但學校不給辦理退學手續(xù),不返還贊助費。為此,高戈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入學合同,返還贊助費3萬元,賠償經(jīng)濟損失2000元。但群星表演藝術學校表示,高戈退學并不是由于學校辦學條件的問題,而是因為自身條件有限和連續(xù)曠課等違反學校紀律而勸其退學的,按規(guī)定這種情形不能退學費。
記者向呂麗萍核實學校說法,她表示:“他非要那樣對法院和外界說,我們也沒有辦法。關于他退學的真正原因,學校絕不會亂說!
關于高戈稱入學后發(fā)現(xiàn)學校實際情況與宣傳不符,呂麗萍表示:“既然是學校,在開辦過程中就會產(chǎn)生這樣那樣的問題,辦學也是有規(guī)定的,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學費怎么能說退就退呢?給他退了,別的學生也要退怎么辦?我辦學快10年了,方方面面都是符合規(guī)定的!
記者問她有沒有跟高戈當面談過,或親自與他的父母調解過。呂麗萍表示沒有,“我覺得沒有必要,他或許有別的方面的愿望,所以我不希望媒體更多地關注此事!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關于官司的勝負,呂麗萍不愿過早預測。對于被學生告上法庭的感受,她情緒復雜:“已經(jīng)打了3年官司了,我能不受影響嗎?逢人就被問這事。”而記者問及她學校的招生情況,她立即回應:“我們的生源反而在逐年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