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一日電 “美國政府一貫將自己置身于國際人權標準之外、凌駕于其他國家之上,充分暴露了其霸權主義、單邊主義的實質(zhì)!敝袊藱嘌芯繒睍L兼秘書長董云虎今天發(fā)表的《評中美人權之爭》文章如是說。
文章強調(diào),正人先正已。美國自身的人權問題一大堆,在許多方面打破世界紀錄,根本沒有資格充當“世界人權法官”。美國的種族歧視根深蒂固、舉世聞名;美國是世界頭號“槍國”,幾乎人手一槍,殺人案發(fā)生率世界第一;美國警察施暴、司法侵權已成痼疾,被剝奪自由的囚犯比例居全球之首;美國的貧困、饑餓和無家可歸者問題積重難返?梢哉f,美國的人權紀錄與其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和世界大國地位極不相稱,更與其自我標榜的“人權大國”形成強烈的諷刺。
文章說,中國發(fā)表的《二00三年美國的人權紀錄》以大量無可辯駁的事實,揭露了美國在侵犯人權方面的斑斑劣跡。用中國代表沙祖康在聯(lián)合國人權會上發(fā)言中的話來說,這是中國“向美國免費提供的一面鏡子”。
文章指出,美國政府在國際上大打“人權牌”與其在國內(nèi)壓制人權是一個硬幣的兩面。早在二十多年前,美國著名憲法學家路易斯·亨金就指出,對美國政府而言,“國際人權一直是‘僅供輸出用的’。國會援引人權標準,但僅僅是作為制裁他國的根據(jù)”(美國《哥倫比亞法律雜志》,一九七九年四月,第三期)。美利堅大學教授朱莉·邁爾圖斯在日前發(fā)表的一篇題為《誘餌與鞭子:人權與美國的對外政策》的文章說:美國政府“總是運用一套雙重人權標準:一套全世界的其他國家都必須遵從、而美國卻可以超然其外的標準”,他們“兜售人權是為了讓別人的行為符合他們的心意,為了塑造一種正面的自我形象”,“卻不愿以同樣的國際標準約束自己”(《美國外交政策聚集》雜志二00四年三月一期)。
鮮為人知的基本事實是,美國憲法對人權的保護遠遠低于國際標準。美國憲法中雖然有一個著名的“權利法案”,但是,美國憲法中找不到“人權”兩個字,更沒有載明“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眾所周知,美國《獨立宣言》是歷史上第一個人權宣言,對世界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但是,美國革命的理想現(xiàn)在主要用于出口,美國公民對這些理想已不太清楚。
文章說,朱莉·邁爾圖斯教授最近指出:“在美國,民眾對人權的了解程度十分膚淺。據(jù)大赦國際說,美國有百分之九十四的成人和百分之九十六的年輕人不知道《世界人權宣言》。”他還引用一位美國教育家的話說,原因在于美國政府“覺得壓制國內(nèi)人權意識、同時以外國侵犯人權為借口實行制裁甚至侵略對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