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1日電 據北京日報報道,國家旅游局和歐盟委員會駐華代表團透露,在5月1日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立陶宛、拉脫維亞、馬耳他和塞浦路斯成為歐盟正式成員的同時,這10個國家也正式成為中國公民的旅游目的地國。
據國家旅游局外事司相關負責人介紹,5月1日起,歐盟10個新的成員國目前也擁有了“中國公民旅游目的地國”的地位,其中匈牙利和馬耳他是在2003年就已獲得目的地國地位,但與2月12日簽訂的12國一樣,在國家旅游局的批文下發(fā)之前,中國游客真正成行想去其余8國旅游還需要一段時間,屆時極有可能是這10個國家與之前12個國家一起“打包”得到批準。
歐盟委員會駐華代表團李明霞介紹,之前簽訂了協議的12個歐盟申根國家將頒發(fā)申根簽證,中國游客可憑一紙“申根簽證”在12個國家內暢游無阻,而10個新成員國對游客仍將分別頒發(fā)本國簽證,但歐盟新成員國的使(領)館將盡力簡化程序。(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