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4日電 據天府早報報道,昨日,四川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十一次會議上,四川省人大代表張世昌當場提交并宣讀四川資陽不準律師接沱江污染官司的“紅頭文件”。眾多代表均對此質疑:政府部門用行政命令干涉老百姓打官司是否涉嫌違法?
這份資陽市雁江區(qū)司法局紅頭文件題頭是“資陽市雁江區(qū)司法局關于《辦理涉及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賠償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上報“區(qū)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下發(fā)“四成、法助律師事務所、各法律服務所”。內容簡要為:“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按市司法局通知,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在辦理涉及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賠償案件中應嚴格按以下原則辦理: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不應受理涉及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索賠一方的委托代理;推辭不了的委托代理,只能代理其非訴訟活動,并積極做好宣傳、勸解和疏導工作;涉及該污染賠償的代理不準收取代理費;各所受理此類案件后須立即向主管局匯報。”
通知下達時間是2004年4月30日,而張世昌接到當地群眾郵寄來這份“紅頭文件”的時間是7月份。他嘆息中有質問:“老百姓想通過司法途徑實現(xiàn)民事賠償權利,官司打不打,能不能贏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但政府不能要求不準打?”
此事涉及政府依法行政。這份“紅頭文件”引發(fā)在場代表反響,其中不乏尖銳之辭。張世昌代表認為,即使動機是出于穩(wěn)定的善意,但也應該通過正當的司法途徑進行,依法行政,建立責任政府,“政府部門用手中權利干涉法律事實,實則漠視法律,漠視人民群眾合法權利,特別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是否算是知法犯法?”
此外,省人大代表們對此的意見還有很多!罢唤o律師事務所打招呼,如何談法治政府!薄氨鞠胪ㄟ^合法途徑解決問題,但政府的行政命令明顯進行了干涉!薄暗胤秸蛑(wěn)定的旗號,如此一來卻反而滋生不穩(wěn)定因素!
羅懋康代表認為,司法局發(fā)通知的行為不合法律程序,建議“省人大常委會過問此事”。張世昌代表當即將文件送交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永順,建議依法處理此事。劉副主任表示將把文件交到內司委,按照程序請資陽市司法局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