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11日電 高峰“三歲私生子阿元”事件當事人之一的阿文終于肯面對媒體了。華商報報道,她通過一個朋友委托媒體發(fā)布消息,13日將在北京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針對“私生子”案件發(fā)表聲明,對媒體所關(guān)注的一些情況予以公布。
逃避媒體是為搜集證據(jù)
阿文的朋友告訴記者,阿文和高峰有一個三歲的兒子這件事被公布后,阿文一直不愿意面對媒體,是因為阿文的律師正在搜集一些證據(jù),而高峰又在沈陽有不少關(guān)系,擔心媒體的過度報道會影響取證工作,想等到取證結(jié)束后再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消息。但就在阿文9月22日向北京朝陽法院遞交起訴狀的當天,北京媒體記者便通過法院了解到此事,一時間報道鋪天蓋地,使阿文十分被動。無奈之下,阿文只得更換電話逃避。
阿文的朋友說,目前阿文的律師已經(jīng)調(diào)查完畢,律師和阿文均覺得有必要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對事件作出聲明。阿文到時會親自出席發(fā)布會,并且不介意將自己的真實姓名和照片公布于眾。記者昨晚撥打了高峰的電話,手機仍處于呼轉(zhuǎn)狀態(tài)。
事件回放
7月,高峰被曝出與沈陽某酒吧女老板“阿文”有過一段情,并且兩人有一個3歲的兒子,但高峰稱所謂“私生子”與他無關(guān),并說:“她(阿文)有什么證據(jù)說孩子是我的?我現(xiàn)在就跟她叫板驗DNA,她根本就不敢站出來跟我去驗!”
9月22日,阿文以3歲男童小元(化名)的名義向北京朝陽法院遞交了一份起訴狀,狀告前著名足球運動員高峰。稱小元是阿文與被告高峰的非婚生子,但被告從未盡過父親的責任,請求法院判決高峰向小元支付撫育費67萬元。(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