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8日電 “饒趙案”當事人之一趙忠祥“揭露”皇甫大衛(wèi)律師“不正當行為”(詳見本網(wǎng)相關報道),引發(fā)的波及全國的“趙皇風波”昨天又有新進展。據(jù)南京日報報道,皇甫、饒穎委托該報獨家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皇甫所在的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也委托該報獨家發(fā)表《律師聲明》。他們共同的觀點是抨擊趙忠祥“捏造事實、惡意中傷、挑撥離間”的行為,表示要進一步采取法律行動。
昨天下午,皇甫先后給南京日報發(fā)來兩份聲明材料;矢φf:“趙忠祥對我的‘中傷’,已對我的人格及生活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南京日報7月6日的相關報道客觀地表達了我的態(tài)度和觀點,我深表感謝。我和饒穎及我所履職的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委托南京日報發(fā)表兩份聲明,旨在表明我們的立場!(記者:梁平、朱宇)
附:“饒穎皇甫聲明”
針對趙忠祥先生近日向媒體“披露”饒穎的訴訟代理律師皇甫大衛(wèi)“私下”給其發(fā)“密信”辱罵饒穎,向其泄露案情并借“手頭掌握重要證據(jù)”、“要挾”、“敲詐”其事,為正視聽,雙方聯(lián)合發(fā)表聲明如下:
一、饒穎是在2004年5月14日第一次到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與律師皇甫洽談的。當天饒穎第一次將案件有關情況向皇甫作了陳述;二、饒穎充分信任皇甫律師的人品和辦案能力,將繼續(xù)委托皇甫作為代理人參與本案的全部訴訟活動;三、皇甫將一如既往、勤勉盡責地繼續(xù)代理本案的全部訴訟活動,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四、雙方共同譴責趙忠祥先生這種捏造事實、惡意中傷、挑撥離間的卑鄙行為;五、饒穎支持皇甫大衛(wèi)律師通過訴訟的途徑追究趙忠祥先生民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
皇甫大衛(wèi)饒穎(簽名)
2004年7月7日
附:華泰律師事務所聲明
經(jīng)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主任趙澤民特別授權,律師張洪兵、秦翰澤就本所律師皇甫大衛(wèi)代理饒穎女士與趙忠祥先生人身損害賠償、財產權屬糾紛兩案的有關問題,發(fā)表聲明如下;
一、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對近日媒體報道的趙忠祥先生向新聞界披露本所皇甫律師私下給其“密信”辱罵饒穎女士、向其泄露饒穎女士的秘密、“以他握有不利于我的證據(jù)相要挾,要求我花錢消災”一事感到震驚。經(jīng)我們調查核實,上述情況純屬憑空捏造。對此,我們深表遺憾;二、本所繼續(xù)指派皇甫律師作為饒穎女士上述兩案的代理訴訟人;三、我們將就上述有關問題是否趙忠祥先生所為進一步調查取證;四、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保留對侵犯本所名譽權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
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
律師張洪兵秦翰澤
200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