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6日電 據東方早報報道,有了公審裁定,“饒趙案”并沒有停止“硝煙”。7月16日,饒穎將在北京召開新聞懇談會。昨日,饒穎說:“我要把所有的一切證據都抖出來,想要了解真實趙忠祥的人們都來參加這個懇談會吧!”而得知該消息的趙忠祥律師王富則回應,“這真是一個無聊的舉動,饒穎在借機轉移人們的視線。”
饒穎昨日聲稱,舉辦16日的懇談會是她不得已而為之,因為“他們不讓我在法庭上說話,更以各種名義阻止我把證據拿出來,F(xiàn)在案子走到這一步,我現(xiàn)在不能指望法院了,我只有自己靠自己!”
據饒穎透露,她將在星期五的懇談會上抖出的證據不僅有先前已部分曝光的錄音帶,還有大量照片和文字證據,其中甚至包括她做流產手術的證明等等,總之這些“內幕鐵證”絕對能證明兩者關系,并能揭露趙忠祥的另一面,“可以說這是一個龐大的證據鏈,大家看到這些一定會了解事實的真相。”
記者發(fā)現(xiàn)在采訪中,饒穎提起趙忠祥已經不用“他”來指代,而是升級成了“那個老流氓”,而對于趙忠祥的律師王富,饒穎則說,“他跟那個老流氓混在一起很多年了,他們根本就是同性戀”,當記者進一步求證時,饒穎稱這的確是趙忠祥親口告訴她的。不過隨后饒穎就很警覺的告訴記者,千萬不能往報紙上寫,因為她手頭沒有能證明這件事的證據。看來注重證據是饒穎一貫的行為方式,那么在16日,她到底會將什么樣的“內幕”和“鐵證”公布于眾?早報將繼續(xù)關注。
對質
王富:“懂法的人都能看出她行將敗訴”
隨后,記者致電趙忠祥的律師王富,問詢他是否了解16號的新聞懇談會,他肯定地回答道:“這個消息我們已經聽說了,這樣的舉動真的很無聊。我們不會采取任何回應,因為她那些所謂的證據都已經與案件沒有任何關系。很顯然,懂法的人都能看出在人身損害一案中她行將敗訴!
王富表示饒穎的這一舉動旨在轉移大家的視線,“她就是想用無關案件的所謂證據來轉移大家的視線,因為她根本拿不出那張欠條,她害怕欠款糾紛案進入實體審理階段。事實上,在海淀審理的欠款糾紛案中,我們很不能理解她的做法,一方面她大肆跟媒體說法院不給她舉證的機會,一方面她又申請要延長舉證期,目的只為拖延時間。眼看7月20日的舉證最后期限馬上就要到來,饒穎又使出這么一招來轉移人們的視線。”
而對于16日饒穎要出示的證據,王富認為那都是她用來混淆視聽的東西,“拉登的錄音帶都需要中情局鑒定3個月呢,怎么就能認定那個聲音就是趙忠祥的,在中國找個把模仿聲音的人該不難吧!至于照片就更可笑了,一張照片能說明什么問題,跟趙忠祥合影的人多了,可并不是每一個人趙忠祥都認識的。”當王富得知饒穎的律師也要起訴趙忠祥時,他顯得十分平靜,“這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他要使用也是很正常的!
與王富的對話一直在一種很平靜的氛圍中進行,只是采訪快結束時,當記者問及他與趙忠祥是否有超乎尋常的關系時,王富突然很生氣,“我與趙老師關系是不錯,有多年的交情。但你這么問是什么意思?如果有人要傳播不負責任的消息的話,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緊接著,聲稱沒有聽到任何錄音帶,也不會對此事作出任何回應的王富突然說道,“如果16號,饒穎所出示的錄音帶如她宣稱的那樣有傷風化、含有淫穢內容的話,那她就有了公開傳播淫穢錄音的嫌疑,這可是涉嫌犯罪的事情!”
新聞回放
2004年4月15日饒穎以人身損害和欠款糾紛案為由起訴至豐臺區(qū)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趙忠祥賠償其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共計一萬元。豐臺法院受理后,趙忠祥提出管轄異議。
2004年5月13日豐臺區(qū)法院裁定,駁回趙忠祥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法院分別對“欠款糾紛案”和“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作出了前案移送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后案駁回異議保留豐臺區(qū)人民法院審理的決定。趙忠祥對于駁回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提出異議,并繼續(xù)向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饒穎于2003年10月曾以與本案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向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院于2003年11月10日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饒穎不服一審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04年7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對該案作出維持原裁定的終審裁定。法院最后裁定,第一,撤銷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的民事裁定書,第二,發(fā)回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重審。
終審裁定出來后,案件當事人饒穎表示對法院的裁定結果感到很意外,并且不服,她認為法院的裁定不公正,而趙忠祥的律師王富則表示,這個結果意味著此案的審理已經接近尾聲,趙忠祥已經基本勝訴。(記者趙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