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5日電 對于陳水扁與宋楚瑜兩人24日的“扁宋會”,澳門的《新華澳報》今日的評論指出,此次陳水扁表面重回“中間路線”,但其“分裂立場”的實質并未改變。
扁宋二人在會后達成所謂十項“共同結論”。這十項“共同結論”圍繞著“兩岸和平”、“國家安全”及“族群和諧”三個主題而展開,主要內容包括有:兩岸關系原則上遵守“中華民國憲法”;陳水扁承諾在任內不會宣布“獨立”,不改“國號”,不推動“統(tǒng)獨公投”,不提“兩國論”;“憲政改革”不涉“國家主權”、“領土”、臺,F(xiàn)狀的改變;兩岸問題解決以臺灣優(yōu)先,共同推動兩岸和平發(fā)展機制;推動貨運便捷化,及至“三通”;臺,F(xiàn)狀改變須獲臺灣人民同意;充實“國防”武器裝備;積極建立兩岸軍事緩沖區(qū);推動保障族群權益和諧法制;消彌族群對立等。
文章評論說,應當說這十項“共同結論”,比起過去幾年來陳水扁先后提出的“一邊一國”、“公投制憲”、“臺灣正名”等口號,確是有所退讓緩和,回到了2000年他在競選“總統(tǒng)”前提出“新中間路線”及“陳七條”的原點。
文章說,倘若陳水扁所作的承諾,并不是像過去那樣的“騙騙騙”,而是確有此意愿,并采確實措施予以落實的話,兩岸關系即使是不能“春暖花開”,至少也可使因“公投制憲”、“正名”而緊繃的兩岸關系得以緩和下來。
但文章同時也指出,盡管陳水扁為了拉住在政治光譜上與民進黨處于兩個極端的親民黨,在“國家定位”上作了若干讓步,但陳水扁在“扁宋會”后所提的“中華民國國家定位三段論”,其中的“中華民國的主權屬于2300萬臺灣人民”的提法,與“中華民國憲法”及“國統(tǒng)會”對“一個中國”涵義所主張的“中華民國”的“主權”及于整個中國,大陸地區(qū)亦為“中華民國”之一部份的定位,存在巨大的差異,實質上仍是“臺獨”立場未變,未必能讓親民黨內強烈主張“一中”的“立委”所認受及接納。
此外,加上宋楚瑜是承認了陳水扁的“總統(tǒng)”身份,實際上他24日多次稱陳水扁為“總統(tǒng)”,這等于是宋楚瑜完全否定了自己曾強烈主張的“沒有真相,沒有總統(tǒng)”之說,也可能會使至今仍認為“兩顆子彈真相”仍然未明的親民黨籍“立委”難以接受。說不定,這就將會促成親民黨內一些主張“一中”的“立委”重返國民黨,從而令陳水扁“民親合作”要達成的“國會過半”目的,成為鏡花水月。
文章在最后指出,陳水扁在“竹籃打水一場空”之后,鑒于受到“臺獨基本教義派”的責難,及“臺聯(lián)黨”在“立法院”中的制肘,可能又將會再次發(fā)揮“騙”術,推翻十項“共同討論”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