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關(guān)能袖手旁觀嗎
除了張鈺涉嫌多種犯罪,其他一些人也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對此,司法機關(guān)應有足夠警覺。
比如小霞和導演黃健中之間,如果張鈺所言是事實,那么,他們之間成立賣淫嫖娼無疑,應該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再比如張鈺手里的4份保證書,行文大致相同:“我,某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劇組賓館,對張鈺強暴未遂,為了使張鈺不告發(fā)我,特保證如下:保證以后再不侵犯她,保證對張鈺的演藝事業(yè)負責到底。”
作為一種嚴重侵害人身權(quán)利的犯罪,強奸行為不僅是對被害人的侵害,同時也是對社會秩序的嚴重侵犯。如果確有強奸的事實存在,作為被害人的張鈺,是沒有權(quán)利同侵害人“私了”的。保證書中所謂“對張鈺的演藝事業(yè)負責到底”的承諾,并不能免除侵害人應該承擔的刑事責任。
當然,張鈺提供的證據(jù)、對某些事件的說法,都只是一面之詞,這一事件是否涉及犯罪,有沒有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需要司法機關(guān)通過偵查等一系列的程序加以認定。但至少犯罪線索擺在這里,以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為己任的司法機關(guān),不可不察。
(新聞來源:檢察日報,作者:李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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