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局長、興安煤礦火災事故調查組組長李九成10日向新華社記者證實,2月2日發(fā)生的澠池縣天池鎮(zhèn)興安煤礦火災事故,死亡人數并非此前當地政府公布的7人,經初步認定,目前死亡人數已達24人,有17人被故意瞞報。
2月2日,興安煤礦因礦方違章組織礦工下井,造成火災事故。該礦礦長符發(fā)明向趕到現場的記者介紹說,2月2日零時,該礦11名礦工入井。7時40分左右,主井底清倉斜巷的高壓電纜接頭過熱著火,引燃了巷壁上的木頭。由于出事位置離風口很近,造成火勢迅速蔓延。事故發(fā)生后,7名礦工遇難,4人生還并得到救治。2日8時許,相關救援力量趕到現場進行搶險救援。
而新華社記者在隨后的采訪中,一些當地群眾反映這次事故存在故意隱瞞死亡人數的情況,記者查訪時也發(fā)現有重大瞞報嫌疑,死亡人數遠不止當地向記者介紹和向上級報告的數字,并兩次到有關村莊進行核實,并及時進行了反映。
李九成10日向記者介紹,興安煤礦相關責任人故意隱瞞事故死亡人數,已涉嫌觸犯刑律,礦主、生產礦長等5名責任人已經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并報檢察機關批捕。
這次事故中,縣、鄉(xiāng)兩級政府對隱瞞事故人數有失職、失察之責,相關責任人也受到嚴肅處理。據介紹,澠池縣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天池鎮(zhèn)黨委書記、鎮(zhèn)長,縣煤炭局長均已被撤職。
目前,興安煤礦火災事故查處工作仍在進行中。(記者梁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