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普蘭店市城子坦鎮(zhèn)的母親李金梅給4歲小女兒小丫(化名)洗澡時,發(fā)現(xiàn)孩子下身異常,醫(yī)生確認曾遭遇性侵犯。小丫說,侵犯她的是爸爸。
看到妹妹的遭遇,大女兒大丫(化名)憤然曝出爸爸在過去8年內(nèi)也曾數(shù)次強奸她的事實。
日前,當?shù)赜薪?00位普蘭店市城子坦鎮(zhèn)居民簽字聲討李某,這份簽字書中,記者看到:奸淫幼女,不可饒恕,上書職能部門希望嚴懲李某。
威脅小丫:告訴媽媽就整死你
“小丫告訴我,是我丈夫說要買糖,然后竟……事后他威脅小丫,告訴媽媽就整死她。我當時都傻了,不知道該跟誰商量。更沒想到,這時大女兒也哭著告訴我,其實她從13歲開始,就被爸爸強奸了!
李金梅說:“丈夫從2005年8月開始就和別的女人在外姘居!
威脅大丫:說出去就殺了你和你媽
大丫給媽媽看了兩張她早就寫好的血書,以前不敢告訴媽媽,是爸爸威脅她說,“要是說出去,就殺你和你媽。”
大丫告訴媽媽,在被爸爸強奸的8年中,她有很多次想自殺。
在一份材料中大丫說:爸爸第一次強奸她,是在1997年夏秋季的一個晚上,13歲的她一個人在屋里睡覺。李某把門鎖撬開……以后每當媽不在家甚至媽做早飯的時候,這個禽獸都會奸污她,次數(shù)記不清了,太多了。
悲傷母親:為倆女兒討公道
“我決定和女兒一起告這個禽獸不如的丈夫,我早就知道他的流氓作風,可沒想到他真的把手伸向了兩個女兒!崩罱鹈氛f。
大丫在材料中說,她來了月經(jīng),李某都不放過她。甚至當著姥姥和親戚的面奸污她。禽獸父親:承認奸淫女兒
2006年4月,母女三人到普蘭店市公安局報案。6月4日,李某被抓。
在普蘭店市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上表明,犯罪嫌疑人李某于1997年夏秋季的一個晚上,將自己親生幼女大丫(13歲)奸淫。另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于1997年至2006年間先后在居住地奸淫自己的女兒大丫。
可是讓娘仨難過的是,6月14日,李某被釋放了。如今娘仨就像驚弓之鳥,連記者到家里采訪,她們都很擔心,記者留意到李金梅的脖子上有燒傷的疤痕。
昨晚,記者電話采訪了在外地求學的大丫。她說:“要是不害怕他打死我媽媽,我早死了,活著都覺得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