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蕭縣石油公司2004年與縣政府采購中心簽訂協(xié)議,向蕭縣交警大隊及其四個中隊供油。然而自今年3月下旬起,交警大隊停止支付加油費,石油公司按協(xié)議在8月初停止對交警大隊供油。8月17日,該公司一部空油罐車被蕭縣交警大隊以“運載危險品闖禁區(qū)和無押運員”為由扣押,稱交付罰金8萬元才能取走油罐車。(9月5日《新京報》)
油罐車以前從未被處理,但停了人家油之后卻被“治理”了。顯然,說到老天上也擺脫不了用“選擇性執(zhí)法”公報私仇的嫌疑:竟敢停我的油,不罰你還以為俺們是病貓。
說實話,看到這條石油公司被交警執(zhí)法的新聞時,最初竟有一絲快感。因為對石油企業(yè)向來沒有什么好感,絕對的壟斷導致絕對的霸道,一些公司仗著壟斷盛氣凌人,動輒囤油制造油荒待漲,動輒找各種理由逼宮和漲價——仗著壟斷那么橫,平民老百姓拿你沒辦法,可當你斷到手上有權力的老虎頭上的時候,人家是有資本治你壟斷大爺的。
一絲陰暗、不健康的快感后,是對手中握有權力的單位和人的畏懼:在公權力仍壟斷著資源分配的體制下,在法律缺乏足夠權威的情況下,在通吃一切的權力面前,任何人都可能淪為沒有脾氣的弱者,被要挾、被報復、被褫奪、被羞辱。蕭縣交警隊隊長抱怨:“不就是欠了幾個月的油錢嗎?我們是堂堂執(zhí)法部門,縣石油公司至于為了這點錢把我們的油給停了?”這抱怨顯出了多少霸氣?
公平地說,在這個事件中石油公司的斷油是合理和正當的,與壟斷身份沒有關系。既然簽訂了協(xié)議交錢供油,當你交警大隊停付加油費時,當然要斷你的油,不斷油才是違法(國有資產流失)。可當石油公司遇到的是手中掌有權力的交警部門時,就沒什么法和理可以講了。好,你壟斷著石油供應,有種斷油;我壟斷著交通罰款,就可以通過選擇性執(zhí)法罰你,讓你有苦說不出。
實際上不僅石油公司這種壟斷者,就是我們眼中那些活得很滋潤的強者,如富人大款、民企老總之類,在手中握有權力的人面前都毫無脾氣。為什么呢?因為雖然中國許多領域正不斷市場化,社會資源正不斷由市場調配和供應,但過多資源的配置權力仍然壟斷在政府手中,從控制國企到批租土地,從項目審批到價格管制,你那點兒利益無法逃脫權力的手掌,無論如何都總回避不了央求和依賴權力的地方。
政府壟斷資源是一個原因,缺乏法治是另一個方面。在一個法治至上的社會,公民是不會懼怕手中有權之人的,因為“法無禁止即可為”,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只要自己爭口氣不違法你公權就管不到我。而在缺乏法治的情況下就不一樣了,即使你不違法,手中有權的人也會找碴兒說你違法,總能找到借口和機會整你,你根本斷不了對權力的依賴。于是,你在權力面前沒辦法不臣服。
蕭縣石油公司所以挨整,就因為觸犯了這個“潛規(guī)則”。是的,交警不是發(fā)改委管不了你供油,但你既然有物流就逃不脫交警的勢力范圍和權力地盤,沒違法又如何,說你違法你就違法,看罰不死你!
作者:曹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