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點瑣事,曾任綿陽安縣工商聯(lián)副會長的李茂樹竟在8年之內先后將自己的妻子和女友殺害。9月7日,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由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茂樹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3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種損失32488.2元。
“風流才子”三次結婚
今年52歲的李茂樹當年中專畢業(yè)進了安縣行政單位工作,是當地小有名氣的才子。1982年,他和第一任妻子離了婚。
1984年,李茂樹再婚,婚后第二年,他有了女兒。1995年冬,在原安縣報社任記者的李茂樹到黃土鎮(zhèn)采訪,與時年32歲的劉容相識并同居。1996年8月,李茂樹向妻子提出離婚。妻子將此事鬧到李茂樹的單位,最終,李茂樹以黨籍被開除為代價結束了他的第二段婚姻。1997年底李茂樹與劉容結婚了。
再婚不和一怒殺妻
婚后,劉容擔心李茂樹會再結識其他女人,便經常翻查丈夫的包和手機短信,夫婦倆時常爭吵。
劉容遂向李茂樹提出分手,并索要5萬元分手費,索要未果后竟跑到他的單位告狀。這一事件讓李茂樹心中堆積的仇恨火山一觸即發(fā)。1999年1月的一天,李茂樹趁劉容熟睡時,用斧頭將她殺害,后又將其尸體肢解并丟棄。劉容的尸體很快被發(fā)現,但公安機關未能獲取死者身份的相關信息。
因為瑣事再殺女友
2000年夏天,李茂樹向法院遞交了申請與劉容離婚的訴狀,給人留下劉容自己走失的假相。法院于2001年2月下了判決書,準許李茂樹與劉容離婚。
殺妻后的李茂樹成天惶恐不安,此時他被提拔為安縣工商聯(lián)的秘書長,后又被任命為工商聯(lián)副會長。2004年初,李茂樹與時年45歲的離異女人陳小芬確立了戀愛關系。李茂樹隨后在單位辦理離崗手續(xù),定居綿陽。2006年12月26日,兩人因瑣事而發(fā)生爭執(zhí)打了起來。李茂樹一氣之下將陳小芬掐死。第二天,李茂樹將尸體肢解后拋棄。
被抓時正忙著“尋人”
2006年12月28日,一輛從江油開往射洪的客車上,一個黑色密碼旅行箱始終無人認領。司乘人員打開密碼箱,看見箱內竟裝有一具軀干。警方經調查,將劉容、陳小芬兩起失蹤案合并偵察,懷疑對象直指李茂樹。2007年4月12日,警方在綿陽一復印店里,將正在制作尋人啟事的李茂樹抓獲,尋人啟事上的照片正是陳小芬。李茂樹對兩起案件供認不諱。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茂樹因瑣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他人死亡的行為 ,已觸犯了刑法,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情節(jié)后果嚴重,應當依法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受害人均為化名)(周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