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7日電 國土資源部今天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各地查處的十六起土地違法違規(guī)案件,包括天津市東麗區(qū)新袁莊村委會非法出租耕地案,該案詳細案情如下:
2004年12月,東麗區(qū)新袁莊村委會以每畝每年2000元的價格,擅自將本村382.87畝集體土地出租給天津群利公司進行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租期30年,并己收取兩年租金169.65萬元。群利公司在租賃的土地上建成辦公樓1棟和倉儲用房10余間,占地5.1畝,其余地面己用灰渣和水泥硬化用于堆放鋼管。所占土地中有基本農(nóng)田372畝、一般耕地6.6畝、居民點及工礦用地4.27畝。
2007年4月,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對群利公司非法占地行為,作出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復土地原貌的處罰決定;對新袁莊村委會非法出租土地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69.65萬元、并處罰款8.4825萬元的處罰決定,并已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群利公司法人代表柴壽山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