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站安檢本是必經(jīng)程序,有人竟然對安檢儀上的行李打起了歪主意,這頭進入安檢儀的行李到那頭竟不翼而飛,短暫時間,犯罪分子乘虛而入卷走財物。今天,北京鐵路運輸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梁艷苓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07年8月5日19時許,被告人梁艷苓在北京西站二樓進站口安檢儀處,趁旅客進站人多擁擠之機,盜竊旅客王某放在安檢儀上的白色“香奈兒”牌女式提包一個,內有人民幣一萬八千元、火車票六張、手機、隨身聽、香水等物品,總價值人民幣二萬一千一百四十二元,后被查獲。據(jù)此,公訴機關以盜竊罪將梁艷苓訴至北京鐵路運輸法院。
庭審中,梁艷苓一直低垂著頭,她交代:偷了包之后,她就到了西站地下廣場,打開包看了看,用盜竊的手機跟父母通了電話,然后就買了火車票回家了。她說自己沒錢花了,頭一次盜竊,感到很后悔。
北京鐵路運輸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梁艷苓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盜竊罪,但因其是初犯,認罪態(tài)度較好,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庭審后,法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談到北京鐵路法院近期連續(xù)審理了多起類似的案件,一般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往往也拿個行李佯裝進站上車,發(fā)現(xiàn)哪位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多、安檢排序時間長,立即貼近該旅客與其一起安檢,并使勁往前擠,然后趁旅客尚未反應過來,從安檢儀另一端迅速將旅客的行李盜走。這些人一般只拿旅客的小件行李,以便快速逃離。
法官也提醒廣大旅客在通過安檢時,有貴重物品和現(xiàn)金的尤其要注意保持警惕確保自己的物品不脫離視線,當發(fā)現(xiàn)有人緊挨自己放行李并不斷的推擠時更不要掉以輕心。發(fā)現(xiàn)自己行李丟失時,要立即報案,因為犯罪分子也許尚未來得及離開火車站或者候車室,公安人員可以根據(jù)線索迅速查找犯罪嫌疑人。(劉建寅 袁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