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廠的新同事笑臉如花,帶工友去購物去玩,轉(zhuǎn)身卻把工友賣給人販子;被騙到美容院里被迫賣淫的22名花季少女,竟對美容院老板心懷感激,更認作“老爸”。普寧警方近期破獲的一宗拐騙、強奸和強逼、組織、容留婦女賣淫于一體的案件,解救出22名受害的打工妹,目前案件的追逃和深挖工作正在繼續(xù)進行中。記者采訪了解到,案件背后還有令人咋舌的內(nèi)情。
進廠三天拐一人
在被警方搗毀的這個犯罪團伙中,被抓獲的三名主犯之一,是個年僅20歲的河南籍女孩。皮膚白皙、看似嫻靜的劉麗,很難讓人將之與“人販子”聯(lián)系在一起。被普寧警方解救的22名女工中,至少有3人是被劉麗誘騙出賣的。她與四川籍的李紅、劉獻勇結(jié)伙,三人分工合作,劉麗負責(zé)“騙拐”,利用的是無辜女孩們的信任。
今年年初,劉麗為李紅生了個孩子。10月,由于生活的壓力,劉麗和非婚同居的“老公”李紅一起來到廣東普寧打工。
劉麗由“打工妹”變成“人販子”,僅僅用了三天時間。到了普寧后,李紅及老鄉(xiāng)劉獻勇開始慫恿劉麗去“帶”女孩子出來賺錢。“我開始不愿意,我本是想來打工幫補家用的。”劉麗招供說,但是她“老公”打她罵她,還以不讓見兒子作要挾,眼見日子確實過得窘困,連房租都交不起,于是劉麗沒怎么拒絕,便答應(yīng)入伙。
今年10月27日,劉麗沒費什么勁,便順利將18歲的小妍(化名)騙到了李、劉二人面前。李紅二人以請吃飯為由,用摻了藥酒的可樂把小妍灌醉,把人帶到豐順縣逼迫她賣淫。據(jù)小妍回憶:當她清醒過后,李紅他們兇相畢露,告訴她“楊麗(劉麗的假名)欠了5萬元,已經(jīng)把你賣給我們了,你幫她還清這筆錢就放了你!”無論小妍怎么哭求,都沒換得同情,李紅、劉獻勇二人不僅動手毆打她,最后還輪奸她。據(jù)劉麗供稱,她參與假借打工名義入廠拐騙女工的案子有3宗。
據(jù)了解,被普寧警方解救的22名打工妹,系由不同的拐賣婦女團伙從粵東各地誘騙去的,其中至少有5名是被新入廠的“工友”誘騙受害的。幾乎所有女孩都遭到了人販子的毆打和強奸、甚至輪奸。這些打工妹的年齡最小只有14歲,最大的也不過20歲。
跪地求情“別抓他”
采訪中,辦案民警告訴記者,警方在豐順縣湯南鎮(zhèn)解救受害女工過程中發(fā)生了令人咋舌的一幕:在警察準備逮走發(fā)廊老板時,20多名被強迫賣淫的女孩竟齊齊跪地,為發(fā)廊老板羅某求情,請警察別抓她們的“老爸”。
羅某供稱,因為他平時很照顧那些女孩子,所以她們才都叫他“老爸”。記者在采訪被解救的女孩子時,她們多次談到:人販子要打她們時,羅某一般都會制止;羅某能記住她們的生日,在生日時會帶她們一起玩,給她們買蛋糕。最讓她們感動的是,因為“老爸”的爭取,她們“欠”人販子的5萬元被減到了3萬元。
據(jù)普寧警方介紹,羅某對被拐賣打工妹們的偽善,其實是為了讓那些女孩子更心甘情愿地幫他掙錢。根據(jù)審訊,羅某不僅與李紅、劉獻勇、劉麗這一犯罪團伙有聯(lián)系,還與多個人販子團伙勾結(jié)。為了讓女孩子“安分”,他不時“善意”地提醒說,以前有女孩子不想干了想逃跑,被那些人販子抓到后把腿都打斷了。羅某借此“勸告”女孩們好好聽話,好好掙錢,才可早日“贖身”。
接客記錄沉甸甸
普寧、豐順警方在聯(lián)手解救行動中,從羅某的發(fā)廊中繳獲了一疊厚厚的“接客記錄”。當每位被拐女孩進行了一次交易,老板羅某都會在筆記本里作記錄。當警方搗毀該發(fā)廊時,羅某制作的“接客記錄”絕大部分已被燒毀,僅剩今年5月之后的記錄。幾個專案組民警用計算器花了半天工夫才清算出來,據(jù)統(tǒng)計,該疊“接客記錄”共記錄了4900多次,該發(fā)廊容留的22名受害女孩平均接客200多次。
羅某供稱,根據(jù)約定,人販子負責(zé)帶女孩子來,他則提供場所、食宿。雙方的收入按照三七開,即被拐女孩每進行一次交易按100元計,人販子得七成(70元),羅某分得三成(30元)。
據(jù)犯罪嫌疑人李紅供稱,他從2006年開始“入行”,參與拐騙女工的罪惡勾當,經(jīng)他手拐賣的女工就有7人。除了他以外,還有一些老鄉(xiāng)也在做類似的行當。李紅自稱,他所認識并時有“合作”的人販子團伙便有三伙人,這些團伙選擇下手的地方主要在潮汕地區(qū)城鄉(xiāng)結(jié)合部附近的工廠。 (記者 王漫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