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透露,轟動一時的南京彭宇案雙方當事人在二審期間達成和解協議,并申請撤回上訴。最后案件的結果是以和解撤訴而結案的。雙方當事人對案件的處理結果都表示滿意,但是和解具體內容保密。
南京彭宇案曾轟動一時,并且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受到廣泛關注?梢哉f,彭宇案已經絕非一起普通的民事糾紛案件,而牽涉到一定的法律問題,更重要的是,這會在相當程度上影響到社會的道德趨向。
或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彭宇案的最終結案結果也受到關注。但是現在其結果卻是“和解保密”,不免讓人遺憾。難道彭宇案僅僅依法結案就行了嗎?作為已經上升為社會公共事件的彭宇案,不能是一筆糊涂賬。
如果是單純的普通民事案件,如此依法經過調解、結案,不透露具體內容都無可厚非,但是彭宇案卻不同。單純結案是簡單的,但是要真正消除彭宇案帶來的社會不良影響,消除公眾的各種憂慮,卻不是那么簡單的,從這個角度上說,公眾希望最終的判決結果能給社會一個交待,公開透明化,而不是簡單的“和解保密”。
簡單的和解、保密之下,不免使此案成為一筆糊涂賬。南京青年彭宇到底有沒有撞倒徐老太太,人們不知道;南京一審法官的“常理推斷判決”究竟該如何看待、處理,因為保密,沒有權威聲音,人們也不知道;案件是如何調解、和解的,案情到底如何,因為保密,人們也不知道……而這一系列的糊涂賬必然造成社會道德和人們行為趨向的迷茫:以后這種事到底敢不敢?guī)兔?彭宇案和解、保密,具體審判不知,那么以后這樣的事情又會怎樣處理,是否還可能遇到“常理判決”?彭宇案件的背后其實涉及社會道德的大問題,彭宇案的判決絕不是簡單的結案,而是通過案件的判決公開,起到糾正社會負面影響,消除人們做好事時可能出現的種種顧慮,拯救、弘揚社會道德等重要作用。這也是案件判決的標本價值意義所在。
從經濟學上看,彭宇案是社會多次博弈事件,而非單次博弈。如果是單次博弈,發(fā)生之后就不會再出現,那么和解保密、雙方滿意就算是較好的結果了。但問題是,現在這樣的事情還可能不斷發(fā)生,即使彭宇不會遇到,也可能發(fā)生在別人身上。比如曾有報道說92歲老太太當街跌倒無人敢扶,這就是案件的蝴蝶效應,重復發(fā)生時人們會接受第一次的教訓,不去助人。因此,彭宇案絕不能是糊涂賬,否則即使彭宇案結案了,但可能還會有不斷的“彭宇案”涌出,甚至使不敢助人的蝴蝶效應更加蔓延開來,解決不了問題。
因此,彭宇案不能簡單的“和解保密”,而要公開出來,要透明化,要作為一個標本進行解剖,并借此消除不良影響,促進社會道德提升,增強人們對于社會道德和司法公正的信心。(丁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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