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山西省領導 詐騙20余萬獲刑12年
2008年06月25日 16:29 來源:太原日報 發(fā)表評論
一男子萬桐伙同他人,先后冒充(山西)省環(huán)保局、黃河萬家寨水利樞紐公司領導詐騙他人錢財20多萬元。6月23日,小店區(qū)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萬桐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5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五六月間,被告人萬桐伙同詐騙團伙,先后冒充山西省環(huán)保局、黃河萬家寨水利樞紐公司領導,多次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以各種借口詐騙錢財,總額達20多萬元。期間,被告人萬桐先按照同伙提供的個人信息辦理了多張假身份證,然后用假身份證到銀行開戶并辦理多張銀行卡,待其同伙冒充有關領導詐騙到錢款并打款到這些銀行卡上時,萬桐再去銀行冒名領取錢款并交給其同伙,從中獲利約八九千元。法院認為,萬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價值27.538萬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趙繼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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