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0日,河南省安陽縣工商聯(lián)合會原主席余躍文因涉嫌挪用抗震救災款26萬余元、貪污7900余元被安陽市檢察院決定逮捕,同時被決定逮捕的還有其妹其弟。案件的破獲來源于群眾的舉報。
時間往前推移。2008年1月4日,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裴洪泉被廣東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把這位曾經頭上戴有許多光環(huán)的法官推上被告席的,也正是群眾的舉報。
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最新統(tǒng)計顯示,2003年至今的5年時間,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各類舉報線索近100萬件,查辦職務犯罪的線索70%來自群眾舉報。
6月23日,檢察機關第十個“舉報宣傳周”拉開了帷幕。今年舉報宣傳的主題為“依靠群眾,懲防并舉”。
舉報人是檢察機關反腐敗的“同盟軍”。 “事實上,很多案件被發(fā)現,其線索都來源于群眾舉報。職能部門提高對腐敗的預見性和發(fā)現力,離不開廣泛的群眾基礎,非常時期如此,平時尤如此!6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舉報工作處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這樣說。
300余個檢察院開通網上舉報
進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主頁,“舉報中心”的鏈接非常醒目。點擊進入舉報中心,看到一張中國地圖,舉報人可以選擇相應省份,輕輕點擊即可進入該省檢察院的舉報平臺進行舉報。舉報中心會自動生成一個密碼,舉報人據此可以隨時查看舉報的處理情況,而這個密碼只有舉報人自己知道。
來自江蘇某檢察院的一份資料顯示,從2006年8月到2007年5月,該院一共查處了12起經濟大案,其中有8件是來自網上舉報。
近年來,網上舉報是一種隨著網絡發(fā)展而產生的新型舉報方式,即舉報人將所掌握的案件線索,通過網絡傳遞的方式向國家機關網上舉報中心進行舉報。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建立了統(tǒng)一的網絡舉報平臺,截至目前,全國已有300余個檢察院開通了網上舉報。網上舉報已經成為舉報人向檢察機關提供線索的主要途徑。
“通過網絡舉報更有利于舉報線索的保密,通過網絡舉報則把舉報線索直接傳送到各地舉報中心專管人的手里,減少了中間環(huán)節(jié)也打消了舉報人的一些顧慮,因此我們鼓勵舉報人實行網上舉報!边@位負責人說。
據悉, 2001年至2003年,檢察機關每年受理網上舉報線索在1萬件左右;2004年至2006年,每年約2萬件左右;2006年以后,每年增加到3萬件左右。
“隨著宣傳力度的進一步加大,這一數字在未來幾年內肯定會大幅增加,成為群眾舉報的重要渠道。”這位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舉報人專人受理線索歸口管理
某日上午10時25分,32歲的黃XX來到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附近的一棟小樓外,這里是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的舉報中心。
看到大廳內站有他人,黃XX猶豫了好半天才抬腳邁入舉報中心!巴荆矣兄匾索舉報,能不能單獨談談?”黃XX悄悄向一名檢察官說:“我怕報復。”
檢察官將黃XX帶到大廳旁一間小屋內。小屋只有6平方米左右,中間有一堵玻璃墻將房間隔開。此刻,房間內只有黃XX和檢察官2人。黃XX依然異常緊張,雙手發(fā)抖,不停地到處張望。
“我保證這里沒有錄音、錄像設備,在你沒同意之前,我僅做筆錄,不錄音、攝像。”檢察官一番勸導后,黃XX徹底放心,完整地敘述出他住所地一審批機關違法審批的事實情況,并出示相關證據。
最后,檢察官沒要求黃XX留下真實姓名和住址。但正是依靠他提供的證據,重慶第一分院最終查獲了該審批機關領導職務犯罪案件。
“從近幾年掌握的數字看,還沒有發(fā)現一起因檢察機關泄露信息致使舉報人受到打擊報復的案件!弊罡呷嗣駲z察院控告檢察廳舉報工作處負責人表示,這主要得益于檢察機關的舉報人專人受理、舉報線索歸口管理這一舉措。
“以前由于體制原因,舉報線索的管理一度出現了多元化管理的現象,各個部門都能對舉報線索進行管理,沒有專門機構,沒有專門人員。這樣做的直接后果就是舉報線索很多人都可以看到,不利于對舉報人的保護!
2007年上半年,最高檢控告檢察廳與反貪污賄賂總局、瀆職侵權檢察廳等部門聯(lián)合進行了深入調研,再次強調對舉報線索必須要統(tǒng)一管理,在此基礎上加以改進和規(guī)范。修改后的《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guī)定》,強調了舉報中心的職能、地位。
“舉報人專人受理和舉報線索的歸口管理,可以從源頭上堵住泄密渠道,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边@位負責人說。
各地保護公民舉報條例為立法提供依據
“要保護舉報人,還需要在法律上和制度上強化舉報人的權利!边@位負責人表示。
我國《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規(guī)定中,都有保護舉報人的法律法規(guī)。但是,這些抽象、零散的規(guī)定,缺少有效的可操作性,尚不足以構建一個完善的證人保護制度體系。諸如什么樣的證人在什么情況下應該保護?應該采取何種方式保護?哪些機構應該承擔保護之責?如果失職或推諉該擔何責?這些問題,現行法律都沒有清晰的答案。
“十年前,最高檢就已經開始了舉報人立法的相關調研工作,目前最高檢正在積極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但因舉報工作涉及的范圍非常廣泛、涉及到的部門也較多,因此舉報人保護法在短期內還不能出臺!边@位負責人說。
那么,目前情況下,如何利用現有法律法規(guī)保護舉報人呢?
“現有《刑事訴訟法》中,規(guī)定了公、檢、法都有責任保護舉報人。如果以后的刑訴法修改過程中再把這個規(guī)定細化或者增加一些條文,那么舉報人的保護就有了法律明確的規(guī)定!边@位負責人表示。
記者了解到,目前,廣東、安徽、湖北、廣西、寧夏、山東、江西、海南等省、自治區(qū)檢察院,會同監(jiān)察部門,提請當地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保護公民舉報條例。
“最高檢積極支持各地檢察機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出臺舉報人保護條例,這也為今后制定舉報人保護法提供了實踐依據!边@位負責人表示。(記者 趙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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