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陜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西安止園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一時間沸沸揚揚的“華南虎照片事件”有了確定的結果,該省政府新聞發(fā)言人徐春華向新聞媒體宣布:2007年10月5日,陜西省鎮(zhèn)坪縣農民周正龍拍攝的野生華南虎照片為造假。目前,周正龍涉嫌詐騙犯罪已經被當地公安機關逮捕。圖為周正龍造假拍攝野生華南虎所用的年畫。 中新社發(fā) 趙景榮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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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陜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西安止園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一時間沸沸揚揚的“華南虎照片事件”有了確定的結果,該省政府新聞發(fā)言人徐春華向新聞媒體宣布:2007年10月5日,陜西省鎮(zhèn)坪縣農民周正龍拍攝的野生華南虎照片為造假。目前,周正龍涉嫌詐騙犯罪已經被當地公安機關逮捕。圖為周正龍造假拍攝野生華南虎所用的年畫。 中新社發(fā) 趙景榮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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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陜西省政府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確認周正龍拍攝的“華南虎照片”是“紙老虎”。
“紙老虎”是如何出籠的?它又如何一路順風,大行其道,登上陜西省林業(yè)廳的新聞發(fā)布會的?
就此問題,陜西省公安廳副廳長白少康、陜西省監(jiān)察廳副廳長岳崇今天(29日)接受了本報(法制日報)記者專訪。
陜西省公安廳副廳長白少康:
這是一起典型的普通詐騙案件
“周正龍不會裝膠卷,是請賣膠卷的人給裝的,”在西安止園飯店的一間會議室里,陜西省公安廳副廳長白少康說,周的手法并不獨特,這是一起典型的普通詐騙案件。
在陜西公安系統(tǒng),白少康是位資深刑偵專家,辦案甚多。他坦承,“辦這起案子的壓力那是一定有的”。壓力來源:公眾、媒體對所謂“華南虎照”的廣泛質疑和批評。
警方介入,最初是事件調查。
去年10月12日,陜西省林業(yè)廳公布周正龍拍攝的華南虎照片后,引起質疑。但是沒有權威機構愿意承擔照片鑒定工作。陜西省政府先后責成監(jiān)察廳和公安廳開展調查,要求盡快查清事實真相。
公安民警大量查閱資料、走訪知情人員,分析研究周正龍所拍的虎照。發(fā)現(xiàn)周拍“虎”時的行為軌跡呈現(xiàn)“近--遠--近”的特點,極不符合常規(guī),遂決定尋找周正龍拍“虎”地點,進行實地勘查。
“那地方山勢險峻、道路崎嶇、人跡罕至!卑咨倏嫡f,經全力搜尋,民警在距鎮(zhèn)坪縣城關鎮(zhèn)文彩村15公里的神州灣馬道子林區(qū)北坡,找到了拍“虎”地點。初步勘查后發(fā)現(xiàn),該地點面積相對狹小,地面多為雜草,無高大樹木,不具備真實老虎隱藏及被拍攝的條件。
公安機關決定對該現(xiàn)場進行詳細勘查及現(xiàn)場重建。
經勘查,拍“虎”現(xiàn)場位于鎮(zhèn)坪縣城關鎮(zhèn)文彩村神洲灣馬道子林區(qū),海拔約2000m。拍“虎”中心現(xiàn)場位于馬道子北坡上一塊平緩地面處,該處東西長16m,南北寬8.6m。首先,我們在現(xiàn)場對周正龍所拍“虎”照中出現(xiàn)的具有明顯特征的16個植物等位點進行逐一定位。
其次,按照定位物之間的距離關系,及周正龍所拍原虎照中“虎”與定位物之間的比例關系,對周正龍所拍“虎”的大小進行了確定。據測量,周所拍“虎”身旁的小樹直徑0.8cm、高175cm、樹彎處距地面55cm,而“虎”頂部處在樹彎處距地面中間位置。根據“虎”與定位物之間的距離比例關系,調查人員推算出,該“虎”是一個長約27cm、寬約35cm的微型“虎”。據此,調查人員制作了拍攝參照物。
第三,在定位物及“虎”大小被確定的情況下,調查人員使用周正龍拍“虎”時所用的佳能EOS-400D數碼相機,嚴格按照周拍“虎”時的位置、焦距和拍攝順序等,對周用數碼相機所拍35張虎照逐一進行了恢復重建。重建后證實,周拍攝時距“虎”最近距離約3.9m,最遠距離約10.5m。該拍攝參照物的大小和周所拍攝“虎”的大小在照片中的反映是一致的。通過現(xiàn)場勘查和現(xiàn)場重建,從根本上推翻了周正龍拍攝活體野生華南虎真實性的基礎,為揭露其造假行為奠定了堅實基礎。
至此,警方的調查由事件轉為案件。
鑒于周正龍拍攝虎照涉嫌造假,客觀上騙取了省林業(yè)廳獎金人民幣2萬元,其行為已嫌涉詐騙犯罪,公安機關遂決定立案偵查,并依法傳喚審查周正龍。
“他仍然以照虎英雄自居,”白少康說,周到案后,堅持其一貫對媒體所言,稱他所拍攝的是活體野生華南虎。但在現(xiàn)場重建的事實面前,周正龍最終交待了其用老虎畫拍攝華南虎照片騙取錢財的犯罪事實。
周交待:2006年,他在為省華南虎調查隊做向導期間,聽虎調隊隊員講,如果能拍到華南虎的足跡、糞便、毛發(fā),便可得到千元至萬元的獎勵;拍到活體野生華南虎照片,就可得到100萬元以上的獎勵,這對其觸動很大。特別是去年8月前后,鎮(zhèn)坪縣政府因周做虎調隊向導成績突出,給其頒發(fā)了榮譽證書和1000元獎金,更加刺激了周拍攝虎照,獲取利益的欲望。在此心理驅使下,周萌生了拍攝假虎照,騙取錢財的想法。
此后,周正龍就以給其堂哥的兒子治精神病為由,委托數名村民,尋找老虎畫。去年9月中旬,受其委托的鄰鄉(xiāng)村民彭某,在同村的曹某家尋得老虎畫1幅,交于周正龍。周將得到的老虎畫,順著老虎圖案進行折疊,將多余部分折到老虎圖案背后,用膠帶紙粘貼,分別于去年9月27日、10月3日兩次拍攝假虎照。
9月27日下午,周正龍來到神州灣艾蒿坪附近,將折疊后的老虎畫放置在草地上,用隨身攜帶的傻瓜相機進行了拍攝。但因相機質量低劣,且淋雨受損,未能沖洗出成形的假老虎照片。
此后,周正龍以拍攝虎照為由,向其妻的堂弟、鎮(zhèn)坪縣經貿局局長謝坤元,借用了佳能牌數碼相機和長城牌膠片相機各1部。10月3日上午,周正龍來到神州灣,經長時間尋找,在馬道子林區(qū)發(fā)現(xiàn)了一個地勢相對平坦,地面雜草灌木叢生,覆蓋大量落葉的地方,便將其作為拍虎地點。周將上次拍假虎時使用的折疊后的老虎畫放置于一棵小樹前,用樹葉遮蓋住了老虎畫的邊緣,并于下午4時30分左右,從近遠不同的位置,用膠片相機和數碼相機交替拍攝了假虎照。下午5時左右,周拍照結束后返回。晚8時左右,周回到家中,將拍到“華南虎”的消息電話告訴了謝坤元,并于次日將相機交給謝坤元沖洗。
照片洗出后,周于10月12日,參加了陜西省林業(yè)廳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當場獲得2萬元獎金。
今年4月初,周正龍在本村村民易某的幫助下,用事先制作的木質虎爪模具,在鎮(zhèn)坪縣北草坡的雪地里,捺印假虎爪痕跡后拍照,仍企圖繼續(xù)行騙。
根據周正龍的供述,公安機關從其家中提取了去年10月3日拍攝假虎照時所用的老虎畫1幅、木質虎爪模具1個。從為其提供老虎畫的曹某家中提取了同時購買的另一幅相同的老虎畫。
白少康說,根據《刑法》第266條之規(guī)定,周正龍的行為已涉嫌構成詐騙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安機關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追究周正龍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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