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無錢埋葬逝世的老母,在福建打工的壽縣小伙王軍(化名)將母親遺體沉入水中“水葬”,福建警方以涉嫌“侮辱尸體罪”將他抓獲并刑拘。連日來,本報聯(lián)合福建《海峽都市報》對此進行了追蹤報道,此事引發(fā)的民間聲音持續(xù)不斷。社會各界紛紛討論,王軍患病的母親客死異鄉(xiāng),他“不得已”選擇沉尸葬母,其行為是觸犯刑法還是僅僅傷害傳統(tǒng)道德尚存爭議。
一問:逝者遺體將如何處理?
王軍的悲慘生活經(jīng)歷引起了很多讀者的同情。昨天,他們紛紛給本報打來電話表示,想捐點錢幫助王軍安葬母親。壽縣一位老鄉(xiāng),目前在合肥經(jīng)營多家玉器店的老板吳成說,看到王軍
如此有孝心,卻無錢火化去世的老母的報道,他心里很難受,愿意承擔火化費用,讓王軍的母親早點入土為安。
福建南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陳定宏表示,因該案件還沒有辦結,死者遺體還沒有火化,仍放在南安市殯儀館內,“只有案件辦結了,才能討論遺體火化的事”。
南安市殯儀館黃專龍經(jīng)理也表示,對于遺體何時火化,該殯儀館也在等待警方通知。黃專龍說,從新聞報道中獲知死者周氏和兒子王軍的遭遇后非常同情,館方將在火化時減免一半以上費用。
二問:火化到底要花多少錢?
年輕力壯的小伙,靠自己的辛勤勞動,卻掙不到安葬母親的費用。辦理喪葬手續(xù)到底需要多少錢?很多讀者對“死不起人”的社會現(xiàn)象表示痛心。
福建南安市殯儀館黃專龍經(jīng)理介紹,喪葬費用花費多少,主要看死因。若正常死亡且馬上火化,花費相對較低,最低只要2000元左右。若是意外死亡(如刑事案件中的死者等),因要冷凍尸體,花費相對較高。停放期間,具體是前10天每天100元,逾期每天80元。
黃專龍表示,喪葬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交通費用,幾百元不等;火化費用為每具270元。另外,還收取接尸費、接尸袋費用和骨灰盒等方面的費用約1500元。但當?shù)啬壳安]有設立用來補貼困難群眾喪葬費用的專項基金。
三問:僅為倫理問題還是構成犯罪?
無錢火化就將母親沉尸河底“水葬”,其行為是否觸犯刑法,還是僅僅傷害傳統(tǒng)道德?這是讀者爭議最多的地方。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在安徽省委政法委工作的孫榮傳昨天給本報打來電話表示,王軍之所以采取“沉尸”方式,是因為沒有火葬和埋葬費用,完全出于無奈。且王本人認為這是“水葬”,也是一種葬母方式。行為人主觀上沒有侮辱的動機和目的,因此本案不宜以“侮辱尸體罪”定罪量刑,福建警方以此刑事拘留王軍是一種機械執(zhí)法行為。
福建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李蘭英也認為,根據(jù)罪刑法定原則也不應該定罪!俺潦钡男袨槭恰安恍、不敬”,違背了傳統(tǒng)民族感情(公序良俗)。這屬于道德譴責的范疇,但并不等同于“侮辱”行為。況且,刑法中并沒有明確“沉尸”行為為侮辱。從刑法立法的謙抑精神來看,不應該輕易動用該法。雖說本案有一定的社會反響,王軍的做法應受譴責,但他并沒有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性。而且,他也不會有再犯的可能,故不必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記者昨天就此爭議咨詢了福建警方,他們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偵查中,不便回應媒體。(來源:安徽商報 海峽都市報記者趙鵬云、安徽商報記者陳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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