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登錄北京市交管局網站(www.bjjtgl.gov.cn),進入“網上公示”板塊,即可查詢北京全市1958處交管電子眼的所在方位。根據公安部“‘固定式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設置地點應向社會公布”的要求,昨日,北京市交管局以表格形式公示全市交管電子眼的設置位置。
首日“面世”,對于該張容納了1958處電子眼的EXCEL表格,不少駕駛員表示“不好查,有些亂”,希望交管部門配發(fā)電子眼地圖。
1958處電子眼幾乎覆蓋了五環(huán)內主要環(huán)路橋區(qū)、燈控路口,及中關村、王府井等繁華地區(qū),功能以闖紅燈自動抓拍設備、公交專用車道等禁行路段抓拍設備、超速抓拍設備為主。
闖紅燈自動抓拍設備均位于各燈控路口,發(fā)現闖紅燈車輛,自動啟動,連續(xù)抓拍,幾秒內捕捉到違章車輛多個畫面。超速拍攝設備多位于環(huán)路橋區(qū),前方200米處豎有“測速提示牌”,能抓拍到違章車輛的前后兩張照片,呈現出車前車后安裝的車牌。公交專用車道抓拍設備安裝在各條公交專用道的道路上方,同樣能自動啟動,捕捉闖行公交專用道的車輛。
據交管部門透露,闖紅燈自動抓拍設備、公交專用車道等禁行路段抓拍設備,均安裝于醒目位置,信號燈或有禁行標志標線上方,因此沒有計劃仿效超速拍攝設備前方安裝提示牌的做法。(記者王姝)
說法
交警 繞開電子眼仍會被抓拍
兩年前,40余處超速攝像區(qū)前方200米加裝提示牌后,并未起到預期效果,不少司機并未減速緩行。與未安裝提示牌時相比,超速違章未降反升。此次公示電子眼具體方位,是否也會引發(fā)相同的效果,交通違法行為反而上升?
對此,一位基層交警表示,即使駕駛員牢記近兩千個電子眼的位置,一律繞行,可一旦違章,仍極有可能接到交通違法處罰通知單,“巡邏車上都有攝像頭,目的之一就是拍違章。這些車上的電子眼,到處出沒,而且無法公示”。
市民 建議配發(fā)電子眼地圖
昨日,“電子眼公示表格”首日“面世”,不少駕駛員尚未發(fā)現。昨日下午,五名駕駛員看過“電子眼公示表格”后,都表示“不清晰,有些亂,不易查找”,“立交橋怎么走,以及交通管制區(qū)域,網站都能利用地圖表示,電子眼也應該用地圖呈現,一目了然。”海淀區(qū)一駕駛員稱。
電子眼公示表格共有981行,其上并未按照主路、支路、城區(qū)、郊區(qū)分類,有些相同區(qū)域的多個電子眼,在表格內分開公示,比如金溝河橋的兩個電子眼,一個在578行,另一個在744行。個別公示位置采用交警慣用的“術語”,并未采用實際地名。本報記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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