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陽泉4月22日電(任麗娜 岳萬科 李剛)以劉建武為首的8人涉黑組織近年在山西省陽泉地區(qū)長期稱霸一方,日前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對其以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持有槍支等多條罪狀向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
2005年,受害人岳某以82500元投資購買了位于陽泉市開發(fā)區(qū)的老平定菜館,被告人劉建武等多人無故對該飯店陳設砸毀,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強行購買了老平定菜館。此后,劉建武又陸續(xù)糾集被告人白海東、劉福生、賈潔新、張強、鄭佳聰、梁曉強、周治8人,有組織地組成犯罪集團,并以老平定菜館為據點,存放作案工具,以及經費來源的場所。
經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查明,劉建武犯罪集團從2005年至2007年10月,先后15次實施敲詐、傷害、搶劫、持有槍支、殺人等犯罪活動。
據該案檢察官介紹,持棍棒等兇器傷人是劉建武犯罪集團的家常便飯,而持槍傷人的情況在該犯罪集團也并不鮮見。2007年10月28日,與劉建武一塊吃飯的楊超,就因拒絕和其喝酒,便被劉建武帶人追至陽泉市泉美國際大酒店KTV包房,槍擊楊超胸部,造成楊超重傷。案發(fā)后,警方便在該集團搜繳3支自制步槍,其中2支性能完好。
陽泉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根據劉建武所犯的罪行,應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白海東及其它6名被告人則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其所犯的其他罪行,追究其刑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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