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無證駕駛,肇事逃逸,四人死亡,一人重傷,成都中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醉駕者死刑。五位律師聯(lián)名上書,認為量刑過重,七成網(wǎng)友對判決拍手稱快。
因交通肇事被判處死刑是否具有示范性意義?近年惡性交通事故頻發(fā),判決差異較大,加大對酒后駕車者懲罰力度,是否能起到警示作用?《新聞1+1》為您解析。
主持人(董倩):
歡迎收看《新聞1+1》。
一名沒有駕照的司機因為酒后駕車,造成了4人死亡、1人重傷的局面,這是一起交通安全的案件,但是當事人卻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處以一審死刑,他有罪,但是該當何罪?巖松,怎么看這樣的問題?
白巖松(新聞觀察員):
其實這是一個讓人立即很難得出答案的一個問題。因為酒后駕車致人于死地的新聞最近一階段幾乎是此起彼伏,但是我們的法律面對它的時候似乎顯得兩難,罪名合適的處罰不太合適,處罰比較合適的,罪名又得多解釋一番,因此怎么解決這樣的問題,我覺得已經(jīng)成為擺在中國司法界面前迫在眉睫的事情。
主持人:
好,我們先回到判決的現(xiàn)場去看一下。
(播放短片)
解說:
被告孫偉銘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請坐下。
死者家屬:
立即執(zhí)行,死刑立即執(zhí)行。
孫偉銘(肇事司機):
我對不起你們。
死者家屬:
死刑。
孫偉銘:
沒有概念,失憶了,我能回憶起的就是在醫(yī)院里面交警把我接過來。
記者:
就只知道這些。
孫偉銘:
是的。
解說:
2008年12月14日下午,29歲的孫偉銘著著他的別克車與一輛比亞迪發(fā)生追尾,然后迅速逃逸。在駕車逃逸過程中,與一輛正常行駛的小轎車迎面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然而他依舊沒有選擇停車,又與另外三輛轎車相撞,直到自己的別克車完全損壞。
被撞司機:
我是正常行駛,他從后面屁股上來就給我撞了,撞了就跑了。
被撞司機:
先是把奔奔撞了,我看見奔奔車都彈起來了。
奧拓車司機:
速度很快,我都不知道怎么的,他“嘭”的就過來了。
解說:
當晚孫偉銘的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jié)果顯示,100毫升的血液中含有135.8毫克的酒精。按照標準,100毫升血液中含有80毫克酒精就屬于醉酒狀態(tài)。
孫偉銘:
中午喝了多少也沒有概念了,而且我下午還能打牌,我都很奇怪,為什么我會到這里來。
解說:
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調(diào)查,孫偉銘未在任何駕校學習過,也從未辦理駕駛證。事發(fā)前,電子眼已經(jīng)拍攝到這輛上戶僅半年的別克轎車,包括闖紅燈超速在內(nèi)的十次違章記錄,但均未處理。
記者:
請問你有沒有駕駛證?
孫偉銘:
你問我?我現(xiàn)在,這樣給你說吧,我把剛才關(guān)于這件事的情況,我回答的很清楚了。
傷者代玉秀的姐姐:
最終還是有了一個結(jié)果,最終還是判的比較公正。
死者的親戚:
我覺得是公正的,但是我們希望按照要求立即執(zhí)行,還社會一個公道。
金玉航(死者的兒子):
如果能立即執(zhí)行我就很滿意了,因為現(xiàn)在終審還沒有下來,我們要等他被執(zhí)行了,我們才咽的下這口氣。
記者:
你們現(xiàn)在的態(tài)度是怎么樣的?
孫偉銘的家屬:
我們不能接受,不公平。
記者:
你們覺得不公平,那你們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呢?
孫偉銘的家屬:
我們要上訴。你應該去關(guān)心法律的態(tài)度,你不要關(guān)心我的態(tài)度,肯定是太重了。
記者:
你們覺得不公平嗎?
孫偉銘的家屬:
不公平,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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