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法援全力相助,該案即將移送起訴
河南省洛陽市的李萌萌被好友騙到阜陽,因強烈抗拒入伙傳銷,于今年5月1日從所困的出租屋六樓跳下身亡。昨日,該案已初步偵查完畢,即將移送起訴。
收繳手機輪番“洗腦”
20歲的李萌萌是洛陽市宜陽縣人。 4月25日,李萌萌接到好友楊小娜的電話,稱在安徽阜陽的一家服裝廠工作,每月工資1500元左右,邀請李萌萌來打工。 4月27日晚,李萌萌在阜陽火車站見到了楊小娜,后隨楊來到其住處。當晚,楊小娜以欣賞李萌萌手機為由,將她的手機轉(zhuǎn)交給另一男子。
次日上午,楊小娜帶李萌萌到一民房里聽課。李萌萌聽了一會就拉著楊小娜出來說:“這是傳銷,我要走。 ”但楊小娜卻說這是直銷。聞訊趕來的楊的朋友連拉帶扯地把李萌萌又帶回出租屋里。他們輪番做李萌萌的思想工作,但李萌萌堅決不聽課。
釀下血案集體逃跑
5月1日凌晨2時許,楊小娜被樓下一陣陣呻吟聲驚醒。她喊起同伙跑下去,發(fā)現(xiàn)李萌萌血肉模糊地蜷縮在樓后的地面上。他們攔下一輛出租車,趕到一家醫(yī)院搶救李萌萌。二十分鐘后,李萌萌停止了心跳。醫(yī)護人員當即報警。當?shù)鼐窖杆仝s到案發(fā)現(xiàn)場,那里早已人走屋空,只留下一些沒有來得及帶走的教材等。阜陽市潁州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楊小娜依法控制。
據(jù)悉,其余嫌疑人均已被網(wǎng)上追逃。阜陽市司法局法援中心指派安徽弘大律師事務(wù)所的兩名律師代理受害人家屬參加訴訟。昨日,代理此案的張華律師介紹,繼《禁止傳銷條例》實施三年后,今年2月28日全國人大通過了“組織領(lǐng)導傳銷罪”,此案若查實后,可數(shù)罪并罰,另以傳銷罪立案偵查起訴。 (文中人物除律師外,均為化名)(聶學劍、張杰、陳大名)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