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黃某將國有賓館客人住宿費2.2萬元據(jù)為己有,并瘋狂購物。昨天記者獲悉,黃某因貪污罪被大興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
去年12月,90后黃某被一國有賓館聘為前臺接待兼收銀員,負責登記住宿和辦理入住手續(xù)。今年1月2日,她將柜子里的2.2萬余元據(jù)為己有,隨即去西單商場,花費近萬元買了8件衣服、手機和項鏈,并住進旅館,去頤和園等景點游玩。錢所剩無幾后,她看電視意識到已涉嫌犯罪,心里很是害怕。1月8日,黃某來到大興區(qū)檢察院投案自首。(記者穆奕 通訊員賈淼)
參與互動(0) | 【編輯:李季】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