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3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前《時報周刊》副社長劉益宏22日語出驚人地表示,早在今年二月,就有人跑到《時周》兜售召妓新聞,代價要五十萬(新臺幣,下同),當時《時報周刊》派了三個記者,和自稱是“小陳”的爆料者約在臺北101大樓四樓咖啡廳見面,但因時報沒有買新聞的習慣,且人力不足作罷。
劉益宏指出,當時記者和爆料者接觸,爆料者就放錄音帶給記者聽,至于業(yè)者為何會錄陳致中的音?照爆料者跟《時周》記者講,“去年搬到高雄不久,陳致中就開始找小姐,且無數次”,陳致中叫小姐,喜歡一直“換來換去”。
當時爆料者與這個記者約在101大樓四樓咖啡廳見面,劉益宏表示,聽過錄音帶的周刊記者都說,聲音確實很像陳致中,和《壹周刊》類似;劉益宏強調,兜售者跟記者講了兩個多小時,內容比提供的資料還要精采。
《壹周刊》里的“妮可”信誓旦旦不會認錯人,劉益宏說,爆料者表示,這個應召站有一百多個小姐,是小姐回來講說,客人是陳致中,一開始他們還覺得不太可能,但是每個被召去的小姐回來陸續(xù)講,都說是陳致中。爆料者說“后來陳致中打電話來,我還會自己聽,有時陳致中還會跟我哈啦(聊天)”。
爆料者宣稱,陳致中是透過色情網站連結,找到這家應召站,剛開始是一個月一次,慢慢開始頻繁,直到前陣子,一個禮拜找一次,剛開始找時,都是要價碼五千元,對于派去的小姐,不太會拒絕,但有一次陳開車過去看到赴約的小姐,沒有停車下來就火速離開,事后稱“這小姐我不要了”,業(yè)者覺得很奇怪,為何不要這個女孩子?結果仔細一看,這小姐長的很像其妻子黃睿靚,所以下次安排小姐,都要避免像黃睿靚那一型的。
劉益宏說,當時爆料者開價五十萬,周刊可以派人來跟,跟到、拍到、刊登后再給錢,因為《時報周刊》沒有買新聞的習慣,且加上人力不足作罷。劉益宏說,合理推斷是,《壹周刊》這條新聞也是買來的。
至于陳致中質疑,為何從頭到尾沒拍到他本人,劉益宏認為,有可能是因為人手不足,一般周刊通常在南部只有一組人,第一次才會只拍到車子及車號及女人,但若有付錢買,錄音一定會有,《時報周刊》記者也都有聽錄音,只是沒有花錢買下來。至于錄音檔聲音是否為陳致中?只要去法院做聲紋比對就知道了,陳致中就算沒拍到照片都沒關系,若和色情業(yè)者通電話,聲音都是你,“那逃得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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