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5日電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今年7月在臺“立法院”丟擲1.1公斤重的鐵制定時器,砸傷國民黨“立委”吳育升右眼角,吳育升控告黃偉哲傷害罪,黃偉哲雖愿賠醫(yī)藥費并當(dāng)庭認(rèn)罪請求和解,但吳育升拒絕,堅持要以此案作為警惕案例。臺北地方法院24日依傷害罪判處黃偉哲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5000元(新臺幣,下同)。
黃偉哲昨天表示,判決結(jié)果似乎重了一點,要慎重考慮是否上訴。吳育升則說,只要不是宣判無罪,都尊重司法判決結(jié)果,他也呼吁黃不要上訴,節(jié)省司法資源。
今年7月8日“立院”召開臨時會,審議兩岸經(jīng)濟合作架構(gòu)協(xié)議(ECFA)及配套法案,藍營將ECFA及配套修法徑付二讀審議,綠營“立委”為阻擋議事,與藍營“立委”發(fā)生推擠沖突。
混亂中,綠營“立委”郭玟成、劉建國先后跳上主席臺,被藍營“立委”推擠摔下,郭肋骨裂傷送醫(yī);綠營“立委”為杯葛議事,把垃圾桶、法案報告書丟上主席臺,黃偉哲更拔下定時器丟向主席臺,砸中吳育升臉部,血流不止。
吳育升事后控告黃偉哲傷害罪。法官勘驗議場監(jiān)視器畫面,認(rèn)定黃用力扯下固定在桌上的鐵制定時器,然后反手朝上丟,雖未瞄準(zhǔn),但卻砸到吳的右眼角,送醫(yī)縫8針。
法官日前開庭詢問吳、黃兩人對于量刑的意見,兩人討價還價,吳育升請求法官判黃偉哲有期徒刑,黃則求情希望法官輕判他罰金及緩刑。法官昨判處黃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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