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9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28日刊文說,陳水扁亂講話折射其政治角色矛盾沖突,隨著兩大選舉的日漸逼近,直到明年五月二十日,他還將會有更多的身份錯亂的演出。原文摘錄如下: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謝欣霓發(fā)表談話,“澄清”陳水扁日前聲稱“慎重思考”有人提出的宣布戒嚴、選舉無效、授換選委會主委,延后選舉等措施,是“思考這個問題(投票爭議)如何解決”,而非“主張戒嚴”這件事。但與此同時,并未見“總統府”作出同樣的“澄清”。此事顯示,民進黨當局是竭力將陳水扁“亂講話”的身份,限定在民進黨主席,而非“總統”,以設法降低陳水扁口不擇言對民進黨當局的損害程度。但卻也由此而凸顯了陳水扁兼任黨主席的尷尬和不智。
實際上,“總統”和黨主席的定位有所不同。盡管是由某一政黨提名并輔選而當選,但既已當選,就應是代表全體人民,而不是代表某一個政黨。因此,他在政治上必須嚴守中立,不能偏于任何政黨。而黨主席則不然,但是駕馭作為“選舉機器”的黨的掌舵人,因而必須堅持黨的利益。因此,“總統”兼任黨主席,必會發(fā)生政治立場沖突,不利于超脫立場。
陳水扁第一次兼任民進黨主席時,這種利益沖突就已暴露無遺。在二零零四年底的“立委”選舉中,陳水扁打著“總統”的旗號,卻賣力為民進黨“立委”候選人助選拉票。但結果是民進黨大敗,陳水扁只得被迫辭去民進黨主席。
日前陳水扁在是否兼任黨主席的問題上曾躊躇再三,猶豫不決,擔心的并非是難以在兩個不同身份上作出區(qū)隔,而是擔心倘民進黨輸掉“立委”選舉,必須引咎辭職,以示負責。因此,在取得黨中央“敗選不必辭職”的“背書”(即擔保)之下,他才走馬上任。
然而,就近日的“亂講話”風波中,再次凸顯了身份沖突。身為“總統”,他應做遵守“憲法”的表率;但所謂只因為選務技術爭議,并非遇到戰(zhàn)爭及內亂就宣布“戒嚴”之說,及揚言要延后選舉“立委”,都是“違憲”之舉。至于宣布“選舉無效”的權限,只有法院或“中選會”才擁有,陳水扁顯然是越權過界,違反倫理,對臺灣地區(qū)的法治形象和尊嚴,造成了極大的損害。但陳水扁同時又擁有黨主席的身份。如他是以黨主席的身份發(fā)表上述談話,當然是對民進黨當局的形象損害的程度相對較輕,看來,這就是由民進黨出面而不是“總統府”出面作出“澄清”的用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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