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五日,臺北士林地檢署在天母運動公園舉辦“萬人反賄選”大型宣導活動,以人體骨牌挑戰(zhàn)吉尼斯世界紀錄。圖為參與者將禁止賄選的大氣球拋向空中。 中新社發(fā) 董會峰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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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招數層出不窮
有媒體根據是次選舉各地檢警已破獲的賄選案件中約略歸納出十大賄選招數,其中除傳統(tǒng)的綁樁、請客出游、發(fā)走路工外,還有不少新招,送紅包太招搖,就有人說“幫你找工作不犯法吧”。臺北縣就傳出有候選人藉找工作為由期約賄選,或替樁腳成立資本額逾100萬元(新臺幣,下同)的工程公司并介紹工程,支持者則受雇該公司朋分利益,可謂“企業(yè)化經營”式的買票。
另外還有“樂善好施”,高雄檢警調在高縣茂林鄉(xiāng)查獲疑似送棺材行賄的奇特個案,候選人稱少數民族部落不少民眾無力負擔喪葬費,因此提供棺木或發(fā)棺材代金,每具1萬元,至少有五戶喪家收到,但候選人強調是“補助”絕非賄選。
還有化整為“零”,臺南縣傳出有候選人利用鄉(xiāng)下的“柑仔店”為掩護,看到熟悉的鄉(xiāng)親上門買東西,找錢時自動“加碼”,化買票于無形。也有的是樁腳扮成顧客,也真的進了雜貨店買東西,給的卻是買票錢。
至于婚喪禮金更是禮多人不怪,臺中縣傳有候選人早在一年半前就勤跑紅白場合,并大手筆送禮收買人心,禮金從2000元一路攀升到3600元,近來更飆到5000元,打的算盤是:“有婚喪喜慶包禮不犯法吧!”
此外,除個別候選人可能行賄外,據悉,在首次實施政黨票的選制下,政黨票也傳出買票疑云;而外籍配偶則是買票對象的“生力軍”,云林縣檢警即查獲越南配偶涉案。檢警戲稱,如外籍配偶將臺灣的買票文化帶回母國,選舉時肯定“凍蒜”(當選)。
防杜賄選檢警總動員
本周六就是投票日,臺“檢察總長”陳聰明指出,選前檢警調將全力總動員采取五項強力查賄作為,包括對有高度賄選嫌疑的候選人及樁腳展開全面盯梢、即日起到投票日當天嚴查現金買票、以對比法清查賄選情資、由檢察長或主任檢察官再度拜訪候選人,約制賄選行為,或詢問能否提供對手賄選情資,檢警調隨時待命,處理各種突發(fā)狀況。
檢方表示,依歷年經驗選前檢舉案件還會大幅增加,預料查賄選的案件、被告人數都將可能創(chuàng)新紀綠。 (芍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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