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檢署”特偵組9月3日上午就正偵辦的“國務機要費案”再次傳訊被告陳水扁到案。圖為陳水扁被偵訊后下午在其卸任后的辦公室舉行記者會。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陳水扁8月14日承認確將巨款匯往海外,隨即在臺灣社會引發(fā)全面“討扁”風暴。圖為卸任后陳水扁在臺北的居住地,寶徠花園廣場,這里是臺北市信義區(qū)的頂級豪宅。 中新社發(fā) 曾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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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檢署”特偵組9月3日上午就正偵辦的“國務機要費案”再次傳訊被告陳水扁到案。圖為陳水扁被偵訊后下午在其卸任后的辦公室舉行記者會。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陳水扁8月14日承認確將巨款匯往海外,隨即在臺灣社會引發(fā)全面“討扁”風暴。圖為卸任后陳水扁在臺北的居住地,寶徠花園廣場,這里是臺北市信義區(qū)的頂級豪宅。 中新社發(fā) 曾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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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0月11日電 香港《文匯報》11日在其副刊刊發(fā)“蘇狄嘉”的評論文章,題為《四百年第一不要臉》。文章摘錄如下:
陳水扁這個人,真是個“人版”。
他練就的“厚黑學”,比宗師爺李宗吾更高深不知多少倍。他永不犯錯,所有過失俱是別人所犯、與他無關;最厲害一招,是“視誠信如浮云”,今天忘了昨天,信口雌黃到了不必寫稿彩排的地步。
李敖推舉陳水扁是臺灣四百年來第一“不要臉”。第二、第三“不要臉”也還是陳水扁,陳的恬不知恥是空前的,甚至可以囊括前一百名,史上其它不要臉和后來者,只能從第一百零一排起。
迄今為止,陳水扁不能撒賴是別人誣諂嫁禍的錯失,是瑞士當局揭發(fā)他的子媳戶口內有二千一百萬美元存款。瑞士是天下公認和最信任的中立金融集資所在,絕不會陷害陳水扁,戶口又是陳的心肝寶貝兒媳所有,他哪能否認?
即使如此,陳水扁還是企圖撇脫關系。首先,將大筆存款說成是臺灣當局未立法規(guī)定申報選舉捐款前就有,企圖免脫刑事罪責;其次,自認在不知情下,他老婆吳淑珍將款項匯到海外;第三,這筆錢原本是用來推動秘密外交,為鼓吹臺灣“入聯”而活動;第四,這筆錢若然能解凍,將調回臺灣從事“公益”。
臺灣人大概比較好騙,特別是南部的臺灣人,否則,陳水扁為何竟然能編造如此低劣的謊話,連香港小學生也不會信。
這筆資金真是選舉捐款,法例規(guī)管之前就有,那末,法例成立之后,大可光明正大申報。如果真是用來作公益,吳淑珍如何可以秘密匯到海外?而且,秘密外交不是阿扁親自掌舵嗎?怎么錢到了海外他也不知?最蠢的一招是,難道阿扁預知落敗,要將錢藏到海外?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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