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臺灣首富郭臺銘。 中新社發(fā) 博芽影像 攝
中新網(wǎng)11月27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鴻海集團(tuán)負(fù)責(zé)人郭臺銘遭恐嚇案,上午傳喚郭臺銘到庭,郭臺銘上午九時二十五分在沒有任何保鏢的陪同下進(jìn)入法庭。對于媒體詢問,郭臺銘表示自己沒有帶什么數(shù)據(jù),很多事情都已在法庭說過了,他也不怕與被告對質(zhì)。
前壹周刊記者臧家宜與男友黃尚平,去年涉嫌以出書揭露“鴻海集團(tuán)逃漏稅事件一百萬美元”一事,向郭臺銘恐嚇取財新臺幣三千兩百萬元。臺北地檢署今年二月間偵查終結(ji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臧家宜、黃尚平及要求分紅的前“時報周刊”總編輯楊人凱等三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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