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施明德。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中新網(wǎng)5月22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21日判定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與陳麗珠未曾有婚姻關系。施明德昨天感慨表示,這樁跟了他30幾年的烏龍婚姻終于得到澄清,昨晚他和幾個朋友吃飯慶祝,朋友送他花籃,恭喜他“終于自由了”。
家事法庭判決認為,施明德當初和陳麗珠結婚時,沒有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之證人,確認兩人的婚姻關系不成立。
施明德自嘲自己第一次是烏龍婚姻,第二次是政治婚姻(與艾琳達結婚),“那個年代當革命者代價太大!
施明德說,這些陳年老事他本不想再提,但陳麗珠日前又要告他加重誹謗,他忍無可忍,才希望確認婚姻不曾存在,“這幾年來,她們母女讓我太痛苦了!
施明德表示,女兒在他坐牢時從不認他,出獄后他想彌補,直到他號召紅衫軍時,陳麗珠帶著女兒開記者會,用最不堪的話辱罵他,他才死心。
施明德說,女兒曾說“當施明德女兒很可恥”,既然女兒已非婚生子女,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姓施。陳麗珠表示,因詐欺罪坐牢7個月的小女兒施佩君9月2日出獄時會開“改名改姓”記者會,兩女都不再姓施。施明德淡淡地表示“這樣很好”,他要求社會大眾及媒體不要再稱陳麗珠是他前妻。
施明德指出,1972年他坐牢時,陳麗珠去高雄市三民區(qū)登記兩人有婚姻關系,陳麗珠也承認這是偽造文書,兩人從未結過婚。坐牢期間,陳麗珠與政治犯蔡寬裕同居,育有四名子女,隨后就要求和施離婚。
施明德說,他曾說陳麗珠母女一直向他要錢,陳麗珠就要告他誹謗,“但這是真的,他們一直找我要錢!彼哺哆^大女兒施雪蕙的醫(yī)藥費,也曾費心想和小女兒改善關系,但這一切努力都是徒然,“她們跟著媽媽,想法都是那個樣子!
不做施前妻 陳麗珠:非常好
陳麗珠受訪時指出,這個確認她與施明德婚姻不存在的判決“非常好”,當施明德的前妻,她覺得非!耙娦(丟臉)、羞恥”;她與施早就離婚了,現(xiàn)在確認婚姻不存在“很無聊”。
陳麗珠說,往后她要抬頭挺胸,施明德做這樣的事她是無所謂,但對小孩傷害太大。
14歲荳蔻年華,陳麗珠就跟了施明德,不顧世人的眼光未婚生女,陳麗珠說,那時施在坐牢,她懷孕了當然要結婚,如果不是施明德答應,她怎會拿著資料去登記?
陳麗珠說,施坐牢時她四處奔走,還下跪陳情,“只能說我憨,我這么愛他”。她最近會寫第二本書,揭發(fā)施的真面目。
法院的判決,讓近四十年的愛恨糾葛告一段落,陳麗珠講到激動處忍不住落淚,“他從頭到尾每一封信,都是寫‘愛妻’啊!吵架了才叫‘麗珠’!
陳麗珠說,既然施明德怕女兒分財產(chǎn),“那我兩個女兒也不要姓施”,“這段婚姻關系不承認,就代表不承認孩子,再當父女沒有意義了,改一改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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