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5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馬英九15日上午出席“白色恐怖”受難者家屬紀念追思活動時,強調自己也是“感同身受”,他認為自己的臺北市長特別費案是“冤案”,他的感受跟所有“白色恐怖”受難者家屬是一樣的。
“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今天舉行“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紀念追思儀式,馬英九應邀出席致詞,并頒發(fā)回復名譽證書與獻花追思。
馬英九說,“人權只有一個標準,沒有顏色,不論是紅的、藍的、綠的、黃的,都一樣,我們的關鍵是在于,在這個過程當中出現(xiàn)了冤案、假案跟錯案,我個人在2年前也被起訴過,我非常深刻的可以體會,如果最后是以冤案終結的話,我相信我的感受,跟所有的家屬會是一樣的”。
馬英九還表示,當初戒嚴有其歷史背景,因此要讓歷史不再重演,讓這些受難者家屬受到的苦痛不再重復,很重要的就是不要有戰(zhàn)爭發(fā)生,消除當初戒嚴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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