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8日電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北一○一前董事長陳敏熏被控偽證案,臺北地方法院27日開庭審理,陳敏熏在庭訊中數(shù)度情緒激動地說:“一群男人欺負我”、“我就是不爽啊”。審判長陳興邦多次質疑她“閃”問題,并問她:“為何只要你表達想什么,陳水扁和吳淑珍就馬上有行動”?陳敏熏回答:“吳淑珍的確很疼我啊”。
陳敏熏的偽證案昨天辯論終結,訂于九月一日下午四點宣判,陳興邦并諭知陳敏熏限制出境。
陳興邦在庭訊一開始便問陳敏熏:“要不要改變訴訟策略”、“不認罪的話,官司打輸了可能真的要坐牢”;陳敏熏說:“可是我很無辜耶”,陳興邦回她:“那是你說的”,她跟律師討論后仍堅持地回答“清白對我很重要”。
“財政部前次長”陳木在昨天證稱,當初中華開發(fā)股東會開完后,辜家取得經營權,他數(shù)度跟陳敏熏溝通,她都堅持要當大華證券董事長;不過,陳敏熏強調,“如果我要堅持,不會是這樣的態(tài)度”、“他們六席董事、我有四席耶”?“為什么他們之間講就是溝通,我表達就是爭取”?
陳敏熏在陳興邦連續(xù)追問下,一度情緒激動地說:“我那時候已經不太想玩了,但我就是要他們來找我談啊、跟他們講一講我要大華證券董事長,我認為我有這個權力”、“我就是不爽啊,在勝負未決前,他們一群男人就不尊重我,為什么我要讓他們順心如意,我就是要拖到最后一天才召開董事會”。
陳敏熏承認向吳淑珍訴說她所受的委屈,但未“請托”吳淑珍,也不知道吳淑珍跟陳水扁幫她打電話給林全要求提早召開董事會及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她強調,開給吳淑珍面額一千萬支票是要捐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并不是拿錢請托吳淑珍幫她爭取當大華證券董事長。
陳興邦說:“吳淑珍這么疼你,疼得讓我很嫉妒,陳水扁二○○四年選舉選得這么辛苦,你選前竟然沒有捐錢,吳淑珍白疼你啦,選后才捐款,送錢的時機引人質疑嘛”?
陳敏熏說:“我們捐給民進黨也不需要大家知道,只要黨主席夫人知道就好了”、“選前我沒有錢啊”、“選前我正在打委托書戰(zhàn)爭,雖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但這是女人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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