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3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特偵組偵辦王金平特別費案,昨天以查無犯罪事實,將案件簽結。特偵組主任陳云南指出,目前特偵組尚有191名被告的特別費案,由不同的檢察官持續(xù)偵辦中。
檢方另查出“立法院”職員李美珠、莊美華及機要參事吳桂華以他人發(fā)票核銷王金平的特別費,已將案件發(fā)交臺北地檢署偵辦。北檢收案后,由檢肅黑金檢察官林漢強偵辦。
特偵組自成立以來,受理告發(fā)的特別費案達200余名被告。其中,因而被起訴的包括呂秀蓮、游錫堃、前“總統(tǒng)府秘書長”陳唐山、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前“教育部長”杜正勝、前“內政部長”李逸洋、前“考選部長”林嘉誠、前“銓敘部長”朱武獻等人。
特偵組因罪嫌不足簽結或不起訴的被告,則有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前“經濟部長”陳瑞隆、前“交通部長”蔡堆、前“財政部長”何志欽、前高雄市長謝長廷、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司法院長”翁岳生。
辦案人員指出,目前偵辦中的特別費案,部分案件的偵辦進度已接近尾聲。其中,某位臺當局高層任內疑使用大量私人發(fā)票核銷特別費,承辦檢察官日前已傳喚這名被告及配偶到案,可望近期內偵結。
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對特別費案的偵辦標準一致,只要因公使用的實際支出大于支領款項,檢察官會共同討論,從寬認定。不過,若有款項私用或以他人發(fā)票核銷特別費等情事,檢察官將依法起訴,決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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