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0日電 查臺當局金援弊案,臺北檢方已對潛逃美國的金紀玖發(fā)出拘票,拘提不到就立即發(fā)布通緝。此外,檢方追查款項流向,正透過各種管道全力清查。檢方9日晚也傳喚前“外交部長”黃志芳,黃首次以被告身分到庭,訊問至凌晨將他飭回。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北“地檢署”為辦案需要,已簽發(fā)拘票責令司法警察拘提金紀玖。檢警將到金紀玖設在臺北市的戶籍地拘提,拘提不到則發(fā)布通緝。金紀玖確定已潛逃美國,在臺北拘提金,“肯定拘提無著”,因此這項拘提事實上只是“發(fā)布通緝前的必要前奏”。
檢方說,通緝金紀玖后,檢察官便有了赴美辦案的依據,或請求美方依相關協(xié)議代訊金紀玖。否則,金紀玖有美國公民身分,只要他在美國沒有犯法,美國司法機關不能無故留置金偵訊,臺檢察官更無權到美國行使司法調查權。
涉案的黃志芳、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也已被司法機關“境管”。臺北“地檢署”表示,“知道此事”,但不能說明是哪個單位函請“移民署”實施境管。
據悉,丑聞案曝光迄今,因涉詐取新臺幣十億元金援經費列被告者是邱義仁、吳思材、金紀玖。吳思材收押,邱義仁限制出境,金紀玖藏匿美國。
另據報道,臺北“地檢署”追查弊案認為錢可能與28個賬戶有關,正透過各種管道全力清查。檢方昨晚也傳喚黃志芳,黃首次以被告身分到庭,訊問至今天凌晨零時五分將他飭回。
黃志芳訊后表示,以平靜的心情接受應訊,希望檢方加快偵辦腳步查個水落石出。
檢方9日下午另提訊在押的吳思材,追問他為何傭金版本前后不一以及錢到底流到誰的賬戶。據透露,吳思材的口供仍緊,聲稱他在“保命信”所陳述的都是事實,傍晚還押臺北看守所,未與黃志芳對質。
據悉,檢方為加速偵辦,決定增加辦案檢察官,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率愛組六名檢察官組成項目小組,每一位檢察官都有分工專責,有的負責查資金賬戶,有的調通聯(lián)紀錄或分析、過濾情資。
項目小組目前有兩個偵辦重點:一是追查資金流向;二是傳訊金紀玖到案。追查資金部分,項目小組已經掌握金紀玖、吳思材及其親人共28個銀行賬戶,正由檢察官分頭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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