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2日電 臺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等案今天將陳水扁等14人起訴。臺“檢察總長”陳聰明接受“中央社”專訪指出,他在扁任內(nèi)被提名,曾引發(fā)諸多質(zhì)疑,但檢察官持中道依法辦案,禁得起考驗。
陳聰明表示,偵辦近4個月的扁案偵結(jié),雖然讓他松了一口氣,但看到陳水扁卸任后變成這樣,讓他覺得可惜,但這也沒辦法,特偵組只能依法辦案,不能因為對象身份高低而有不同標(biāo)準(zhǔn)。
陳聰明說,由于自己是在陳水扁任內(nèi)被提名為“檢察總長”,外界用不同的眼光看他,造成諸多誤解,甚至說他放水。但事實上,做到“檢察總長”職位,只能依法辦理,外界可以從起訴書評斷有無徇私,他禁得起考驗。
陳聰明指出,特偵組偵辦扁案期間吃力而不討好,有人認為對陳水扁等人不夠嚴厲,屢加批判;有人認為檢察官太過嚴厲,刻意打壓。他強調(diào),檢察官辦案絕對是站在中道,立場公正、客觀,一切依法秉公處理。
扁案偵辦期間,衍生前“調(diào)查局長”葉盛茂泄密的案外案,葉盛茂在8、9月間一再咬定曾將海外情資告知“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他當(dāng)時覺得很意外,因為“調(diào)查局”一年多以來,從未交付任何案件給特偵組辦理,雙方應(yīng)無嫌隙,但后來葉盛茂說了實話,他也不再計較了。
另外,部分政治人物及官員曾直接點名要求陳聰明下臺,甚至考慮提案“檢察總長”的退場機制。陳聰明指出,他知道很多人對他有不同意見,但事情已經(jīng)過去了,就不用再多提了。至于扁案偵結(jié)后是否有倦勤之意。陳聰明表示:“以后再說吧!”
特偵組自今年5月間由單純的機要費案,衍生到洗錢、龍?zhí)、南港等案,甚至待查的企業(yè)匯款及“機密外交”案。陳聰明說,一開始并沒有想到會演變到目前的狀況,團隊辦案是主要因素,這種偵辦模式集思廣益,可避免走向極端,值得其它檢察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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